使用对象:小微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财务报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我行要求的基本资料。
(2)纳税等级证明或纳税等级查询结果、近2年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并出具的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需由当地税务部门的盖章确认。
(3)企业经营和股东资产的证明材料以及行相关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请联系银行客户经理,在客户经理指导下申报
产品负责人:潘经理、汤经理
联系方式:0756-239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