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对象:符合准入条件的我行存量小型、微型企业或新增房产类抵押授信业务的客户(并满足以下条件)(1)合法注册有效的经营资质,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所在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属于授信政策审慎及退出类行业;(2)借款人正常经营年限在1年以上且借款人实际控制人在本行业从业年限不低于两年;(3)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借款人在我行无存量信用或担保类贷款(融资性担保公司担保除外);无征信不良记录,无民间借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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