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对象:向我行指定合作的商场、市场、超市、商户聚集的写字楼、商业街等有形商圈;行业协会、商会、其他各类商户团体等无形商圈;为核心企业提供生产、供应或分销服务的供应链和销售链等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放的批量业务贷款(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小微客户授信业务准入条件;(2)集聚于一定地域或行业内的经营群体,包括商品交易市场、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商业街、商户聚集的写字楼及与之配套的服务业功能聚集区等有形商圈;(3)商场、商业街等有形商圈在全国或区域范围较知名,持续经营2年(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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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营业部:15814505164\市场业务一部:1332669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