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赌协议,又称估值调整协议(Valuation Adjustment Mechanism,VAM)。
valuation估值 adjustment调整
mechanism机制
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股权性融资协议时,为解决交易双方对目标公司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信息不对称以及代理成本而设计的包含了股权回购、金钱补偿等对未来目标公司的估值进行调整的协议。
对赌协议的类型
按订立主体:有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对赌”、投资方与目标公司的股东及目标公司“对赌”等形式。
按对赌主体承担责任的单双向:分为单向对赌和双向对赌。
单向对赌中,一般约定目标公司未实现约定目标时,融资方需向投资方补偿,实现目标则无利益调整;
双向对赌更公平,未实现目标时融资方补偿投资方,实现目标时投资方给予融资方一定利益调整。
按投资方式:可分为基于增资的对赌和基于股权转让的对赌。
基于增资的对赌是投资方向目标公司定向增资成为股东并约定对赌;
基于股权转让的对赌是投资方受让股权成为股东并约定对赌条款。
按对赌标的:分为“赌”业绩、“赌”上市和“赌”其他。
“赌”业绩约定目标公司的财务或非财务指标;
“赌”上市约定目标公司的上市目标;
“赌”其他则指其他标的,如目标公司取得某项重要资质等。
对赌协议的作用
对投资方:可以提高投资安全,降低投资风险,以较低成本实现自身权益并锁定投资风险。
当目标公司发展未达预期时,可通过协议获得补偿或回购股权等,减少损失。
对融资方:有利于缓解融资压力,并且协议中的业绩压力能激励管理层积极改善经营业绩。
若实现对赌目标,融资方还可获得投资方给予的利益调整,如股权奖励等。
对赌协议的风险
对投资方:若目标公司发展远超预期,可能因对赌协议的限制,无法充分享受公司成长带来的巨大收益。
对融资方:如果未能实现对赌目标,可能需承担巨额的货币补偿、股权稀释甚至失去公司控制权等不利后果,给企业和自身带来巨大财务压力和经营风险。
来源:遇见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