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
发布时间:
2022-07-28
浏览数量:
9501
发文字号:
珠发改能源〔2022〕41 号
政策依据:
来源单位: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5-12-31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及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珠海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2-2035 年)》及实施方案.pdf.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