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实施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企业
有效期至
政策依据:
政策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相关解读: 1. 《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实施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有关中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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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政策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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