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国家级
信息服务
发布时间:
2024-11-15
浏览数量:
7750
发文字号:
工信部网安〔2024〕214号
政策依据:
来源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有关企业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时间未注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青海、宁夏无线电管理机构,部属各单位,部属各高校,各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0月29日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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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办单位:珠海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企业咨询热线:0756-2111177
地址: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5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