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实施主体: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组织部、党委网信办、发展改革局(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有效期至 2029-09-24
政策依据: 《加快数字人才培育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
政策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数字人才培育 支撑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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