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实施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有效期至 2027-12-31
政策依据:
政策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 关于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相关解读: 1.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解读
实施主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能源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有效期至 2027-12-31
政策依据:
政策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 关于印发《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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