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区级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发布时间:
2022-11-23
浏览数量:
3111
政策依据:
珠万管〔2022〕10号
来源单位: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实施主体:
各镇,各部门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
有效期至:
2024-12-31

各企业:

根据工作要求,现决定停止受理部分涉税优惠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止受理的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

二、停止受理的具体事项:《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珠海保税区)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珠万管[2022]10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特此通知。

 

珠海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4年5月13日

 

关于停止受理部分涉税优惠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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