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20
浏览数量:
464
发文字号:
粤府〔2023〕92号
政策依据:
来源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主体: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5-12-31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5日
附件:《广州都市圈发展规划》《深圳都市圈发展规划》《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发展规划》《汕潮揭都市圈发展规划》《湛茂都市圈发展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