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推动固态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
实施主体: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有效期至 2030-12-31
政策依据: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推动能源电子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
政策源: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固态电池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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