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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首份行业性薪酬激励集体合同签订 涉及我市7家快递企业 明确快递员工资调整机制等内容

近日,市快递行业工联会与快递行业协会签订快递行业薪酬激励集体合同,涉及我市7家快递企业,内容涵盖购买工伤保险、设置荣誉津贴、根据收派难度合理规划计提等多个核心条款。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这是珠海首份行业性薪酬激励集体合同,保障快递员在获得合理、稳定收入的同时,能与企业互利共赢,绘制了劳资双方“同心圆”。

这7家珠海快递企业及相关工会组织分别是广东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圆增通快递服务有限公司、珠海市联昊通速递有限公司、珠海市香洲韵达快递有限责任公司、珠海市鑫通快运有限公司、珠海顺丰速运有限公司、珠海市大盈物流有限公司。

在劳动报酬方面,合同明确了快递员的工资调整机制以及工龄津贴等相关内容,确保快递员能够获得合理、稳定的收入;在劳动保护方面,合同要求企业为从事配送快递、仓储分拣、货运司机等一线岗位的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装备,以保障职工作业安全;在福利保障方面,合同明确了企业应向全体员工开展评优活动,并设立助学奖等福利措施,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升自我。同时,合同还规定了企业应为员工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以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

珠海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刘育林告诉记者,此次集体合同的签订是我市在保障新就业形态快递劳动者权益方面一次重要探索,不仅为快递行业的劳动者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具体的权益保障,也为推动珠海市快递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得到了珠海市快递行业劳动者的广泛欢迎和积极响应。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一般而言,采用非标准用工形式较多的企业、同行业企业集中的区域、人员规模较大的企业,以及劳动密集型企业比较适合就相关事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

珠海市总工会维权和职工服务部集体协商指导员赵娜告诉记者,近年来,在市总工会指导下,我市在一些领域积极开展了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有效增强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话语权;同时也稳定了企业员工队伍,吸引和留住人才,提升了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这次是继今年8月香洲凤凰北路安广世纪大厦16家驻场企业与相关工会组织就权益保障事宜签订我市首份区域性集体合同之后,我市集体协商方面又一个创新举措,签订的快递行业薪酬激励集体合同是我市首份行业性集体合同。

另外,在其他目前尚不具备集体合同签订条件的领域,如网约车司机群体、专业化农业生产企业大龄劳动者薪酬激励等事项,我市工会组织则通过组织集体协商,帮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沟通协调,完成了相关备案录的制定,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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