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行业协会):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要求,为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现将2025年我省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我省将重点选择钢铁、乙烯、合成氨、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具有节能降碳诊断意愿的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

二、工作程序

拟参加本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填写《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向拟服务企业所在地的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交。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本地实际,收集拟接受节能降碳诊断服务的企业名单,并做好与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的初步对接工作,原则上每个地市推荐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每家服务机构在广东省内服务的企业数量应不超过10家。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计划报我厅(节能处)。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全国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承担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的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工作要求

(一)确保工作质量

中标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及相关重点行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指南等要求,聚焦“双碳”目标,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提出节能降碳改造方案,为企业提供精准、有效的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完成编制企业节能降碳诊断报告,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和诊断报告报送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我厅,并同步报送至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

(二)确保自愿参与

节能降碳诊断服务遵循企业自愿参与原则,不得对企业造成额外负担。企业接受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书规定服务内容后,有后续技术咨询或改造提升等附加需求的,可以与有关单位另行协商开展延伸服务。节能降碳诊断要突出服务性质,重点帮助企业发掘节能潜力,促进企业实施节能改造,实现降本增效。

(三)加强工作统筹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做好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与清洁生产审核、节能服务进企业、节能技术装备推广、工业节能监察、能效贯标对标、能效“领跑者”遴选、绿色工厂创建等工作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各地围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安排配套支持政策和补助经费。请各有关行业协会积极发动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机构、会员企业积极参与节能降碳诊断工作。

附件:

1.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13日

(联系人:陈仨珂,电话:020-83135807 )

 

附件1: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wps

附件2: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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