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适用行政村、涉农社区名录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适用行政村、涉农社区名录印发你们。请严格按照《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相关要求,全力推进珠海乡村风貌提升工作,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8日

 

《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适用行政村、涉农社区名录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乡村风貌提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关于“公布《条例》所称行政村、涉农社区具体名录”等规定,确定在金湾区、斗门区、高新区、万山区适用《条例》相关行政村、涉农社区共161个,具体如下:

一、金湾区(35个)

(一)三灶镇(6个):鱼林村、海澄村、中心村、鱼月村、草堂湾社区、三灶社区;

(二)红旗镇(10个):小林村、广益村、广发村、沙脊村、三板村、大林社区、八一社区、三板社区、小林社区、湖东社区;

(三)南水镇(8个):南场村、高栏村、沙白石村、飞沙村、荷包村、南水社区、金龙社区、金洲社区;

(四)平沙镇(11个):前锋社区、美平社区、立新社区、平塘社区、南新社区、大海环社区、连湾社区、前进社区、前西社区、大虎社区、沙美社区。

二、斗门区(110个)

(一)斗门镇(11个):大赤坎村、小赤坎村、上洲村、下洲村、新乡村、斗门村、南门村、八甲村、小濠冲村、大濠冲村、斗门社区;

(二)乾务镇(18个):乾东村、乾西村、乾北村、东澳村、狮群村、湾口村、石狗村、大海环村、网山村、夏村、马山村、新村、三里村、南山村、虎山村、荔山村、乾南社区、沙龙社区;

(三)白蕉镇(36个):沙石村、小托村、八顷村、冲口村、办冲村、月坑村、盖山村、虾山村、鳘鱼沙村、南澳村、孖湾村、丰洲村、灯一村、灯笼村、灯三村、桅夹村、昭信村、东湖村、成裕村、赖家村、白蕉村、榕益村、黄家村、新沙村、新二村、新环村、南环村、泗喜村、东围村、白石村、大托村、东岸村、新马墩村、白蕉社区、城东社区、六乡社区;

(四)井岸镇(15个):坭湾村、南潮村、尖峰村、东风村、五福村、新堂村、新青村、西埔村、鸡咀村、草朗村、黄金村、北澳村、龙西村、西湾村、黄杨村;

(五)莲洲镇(30个):耕管村、广丰村、福安村、三角村、三龙村、二龙村、獭山村、横山村、三家村、新益村、大胜村、三冲村、南青村、新洲村、西滘村、东滘村、粉洲村、红星村、文锋村、新丰村、东安村、石龙村、上栏村、下栏村、莲江村、光明村、东湾村、横山社区、莲溪社区、大沙社区。

三、高新区(9个)

唐家湾镇(9个):鸡山社区、唐家社区、淇澳社区、东岸社区、下栅社区、上栅社区、北沙社区、会同社区、那洲社区。

四、万山区(7个)

(一)万山镇(2个):万山村、东澳村;

(二)担杆镇(3个):伶仃村、新村、担杆村;

(三)桂山镇(2个):桂山村、桂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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