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转发关于开展2026年度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
市级
会展培训
发布时间:
2026-05-28
浏览数量:
233
来源单位: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各区(功能区)科技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全省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育工作部署,夯实我市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研成果市场化、产业化转化效能,助力全市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科函区字〔2026〕777 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精准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人员依规报名参训,切实做好本次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各项落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组织安排。本次培训由省科学技术厅委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承办,2026年度计划开设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4期,全程采用线下集中教学模式,培训固定地点为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二、培训对象范围。本次培训面向全省范围内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对接、产学研合作、科技服务、企业技术管理等相关技术转移工作的在岗人员,具体报名条件、人员类别界定详见附件。

三、培训教学及考核。培训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标准设置课程体系,采用“理论课堂授课+行业案例研讨+实操经验交流”相结合的教学模式。每期培训时长为3天,全程完成规定学时、考核考评合格的学员,将统一颁发国家认可的技术转移人才结业证书。

四、宣传动员及报名要求。请各区科技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利用辖区内科技园区、孵化器、高校院所、重点企业等渠道开展宣传转发,确保通知及时精准送达目标群体。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请按照省通知要求,扫描附件二维码完成在线报名。

五、培训费用标准。初级培训费用由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承担,学员免交培训费,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六、其他事项。一是请各区科技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全程跟进辖区人员报名、录取、参训情况,及时解答企业、参训人员的政策咨询。二是培训结束后,各区要梳理汇总辖区参训取证人员信息,完善本地技术转移人才储备库,常态化做好技术转移人才培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人才赋能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作用;同时将技术转移人才储备库报市科技部门备案。三是报名时间安排详见省通知,具体录取情况以培训机构的正式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技术转移人才培训工作的通知.pdf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6年5月21日

(联系人:周伯源,电话:2218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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