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5年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
市级
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4-07-29
浏览数量:
3630
发文字号:
珠医保〔2024〕55号
来源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横琴,高新区,金湾区(高栏港),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

珠海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各区(经济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相关单位:

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57号)规定,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现公布2025年珠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标准为城乡居民530元/年、学生和未成年人390元/年。

附件:珠海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

附件:

珠海市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

人群

缴费基数(元)

个人缴费费率

个人缴费标准(元/年)

城乡居民

64975

0.8%

530

学生与未成年人

0.6%

390

备注:1.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以本市上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2.缴费基数乘以个人缴费费率计算得出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到元。3.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不低于本市上一医保年度缴费标准,本市上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增长率高于5%时,按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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