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2022年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助申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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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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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2022年4月21日-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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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第一批企业名单见附件1;如有新增,将在珠海香洲政府官网“信息公开/通知公告”http://www.zhxz.gov.cn/xxgk/tzgg/index.html公布)购买新能源汽车,并在珠海市完成注册登记(即上牌)的个人消费者。申报补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购买新车日期:2022年4月2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机动车购置税完税证明登记的“入(退)库日期”作为购车日期。
2.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商企业购车:在香洲区注册的限额以上汽车销售法人企业购买新能源新车(即新登记车牌为渐变绿牌或黄绿双拼牌,下同)。
3.车辆注册登记:消费者需在珠海市完成新购车辆的注册登记(即俗称的“车辆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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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1.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
2.购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购车人本人的银行卡(或银行存折)复印件,复印于同一张A4纸上;
3.新车销售合同(合同上的卖方名称须与销售发票上的销货单位名称相同;合同上的买方名称须与机动车销售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的纳税人名称、车辆行驶证上所有人相同);
4.机动车销售发票;
5.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通过“广东税务”公众号或“粤税通”小程序自助下载、打印;该证明上的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须与机动车销售发票、车辆行驶证相同);
6.车辆行驶证。
以上2-6项材料现场核对原件,提交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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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力度
对符合第一条中规定条件的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新车在动力补给、停车、通行等使用环节给予综合性补助。具体补助标准如下:
(1)10万元(机动车销售发票中的不含税价,下同)以下新车:每辆补助2000元;
(2)10万元(含)至30万元新车:每辆补助7000元;
(3)30万元(含)以上新车:每辆补助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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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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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珠海市香洲区政务服务大厅22号窗口2516932,2516823,2656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