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第三批新来珠青年人才“一免两减”人才住房配租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金湾区委区政府、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统一部署,根据《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通知》《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工作指引》《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开放金湾区、经开区2025年第三批“一免两减”人才住房配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批次开放配租的人才住房项目共八个,房源合计460套,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区域

总套数

面积(㎡)户型套数

折前租金

(元//平方米)

预计可入住总人数

1

金湾人才港

红旗镇

140

87.09-90.74二居室140

22

280

2

碧桂园华发天玺湾花园(滨海天际)

航空新城

20

92-92.29二居室20

28

40

3

融创云水观棠花园

(二期)

航空新城

40

80.84-92.74二居室40

27

80

4

碧桂园海湾名居

滨海商务区

37

88.25-96.31二居室37

26

74

5

方圆月岛花园

平沙新城

117

99.2-99.94三居室117

21

351

6

海棠花园

(新城之光)

平沙新城

38

76.08-91.96二居室37

96.7三居室1

21

74

7

海悦天境

平沙新城

53

80.5-108.01三居室53

21

151

8

汇华水岸花园

南水镇

15

93.66-95.17三居室15

26

45

合计

460

/

/

1095

以上配租的人才住房房源共计460套,均为精装修房源,已配备家具家电,可拎包入住。具体的房号、户型、确权面积、租金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租金标准与费用缴纳

人才住房对符合“一免两减”实施细则的申请人员首年免收租金,次年租金为届时同区域同类型同品质市场商品住房租金的30%,第三年租金为50%,实行先缴纳押金与租金后入住的原则。

押金按照入住面积*人才住房项目每平方米租金(即评估价6折)2个月租金收取。

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卫生、物业管理及其他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按规定另行办理或缴纳。

合租的人才住房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网络、卫生及其他相关费用由入住人员平均分摊,按规定另行办理或缴纳。

合租的人才住房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入住面积缴纳。

区人才住房管理单位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评估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并发布正式的租金调整公告,人才住房后续租金将根据租金调整公告最新租金指导价进行对应调整,租金调整的时间节点以正式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保障标准

对不同人才分类给予支持:

A类:对全日制博士、高级职称人才,以配租成套住房的方式入住,面积原则上不超过70平方米;

B类:对全日制硕士、中级职称、高级技师人才,原则上以两人合租的方式入住,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45平方米;

C类:对全日制本科、技师,原则上以合租的方式入住,人均面积原则上不超过30平方米。

对于港澳人才、外籍人才,按不低于B类标准保障。

每户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人才住房。对于已婚人才,且夫妻双方均符合B类或C类条件的,支持以家庭形式申请,申请面积原则上不超过双方人才类别保障标准面积之和,其中B类人才家庭优先保障成套住房。

应届毕业生:与金湾区、经开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的应届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在读院校签订的三方协议,可提前容缺申请。容缺材料为人才资格证明(毕业证及学位证等)、劳务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容缺材料需在正式入职后补充完毕,若正式入职后未提供相关材料将清退入住人员并按照入住项目的市场商品住房租金评估价原价收取相应租金。

对超出配租面积保障标准的,超出面积部分租金按委托专业机构评估的同一区域内市场商品住房租金原价计算

本批次房源原则上对A类人才进行优先配租。

四、申请流程

(一)发布公告及提交申请。区住房城乡建设局通过珠海市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珠海住无忧”,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发布房源分配公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通过管理平台线上提交申请(提交材料明细详见附件3)。以家庭形式申请的,由家庭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提起申请,并以附件形式提供配偶相关佐证材料。

(二)资格审核及资格公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名单在管理平台予以资格公告,纳入合格申请人名单。

(三)房源分配及抽签。根据审核情况分配房源:

房源充足时,合格申请人员作为配租资格人员按照提交申请时间顺序分配房源,先到先得,集中公示。

房源紧张时,组织采取抽签的方式分配房源,集中公示。抽签:抽取房源可入住总人数为配租资格人员,超过可入住总人数部分的申请人员均为递补人员,放弃选房的,排序在后的依次递补。

房源分配及抽签原则上人才申请时填报的第一意向房源为准。

(四)配租公示及签约入住。配租资格人员及递补人员名单在管理平台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运营管理单位统一联系安排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运营管理单位与用人单位、入住人员三方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期为三年。用人单位及入住人员人原则上应在收到签约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本次申请及配租无效。

五、申请渠道

本批次房源开放个人申请与单位申请。通过珠海市人才住房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珠海住无忧”,下附微信二维码)线上提交申请。获取意向配租房屋信息后,通过平台提交相关材料及配租承诺书。其中,以家庭形式申请的,由家庭中一人作为主申请人提起申请,并以附件形式提供配偶相关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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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放时间

本批次房源申请开放时间:2025年9月5日10:00;

本批次房源申请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7:00。

请有意愿提出申请的个人或单位按照《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及本公告附件准备材料,并在房源开放后,根据本公告公布的申请渠道按要求及时提交申请。

注意:个人申请需提交单位盖章的《用人单位承诺书》。

七、其他提示

(一)本批次房源面向符合《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并于2024年8月29日(含)后首次引进到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就业人才配租。

(二)申请人员审核通过获得配租资格后(含后续递补获得配租资格)放弃入住超过2次的,将取消其“一免两减”人才住房申请资格

(三)入住“一免两减”人才住房应秉承相对集中、应满尽满的原则,避免已出租的房源出现空置。在合租房源配租时应尽量安排同一用人单位同性别人员入住同一房源,如同一单位人员无法成套租住,申请单位及入住人员则应服从运营管理单位的调配。

如配租资格人才有指定合租对象需求(合租人均获得配租资格),应于配租资格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内主动向运营管理单位提出未在公示期内提出则视为服从运营管理单位调配。

(四)政策咨询电话。

人才住房政策咨询: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0756-7263363。

人才政策咨询: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0756-7262615。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五)运营管理单位及地址、电话。

运营管理单位(金湾人才港、天玺湾花园、融创二期、海湾名居、方圆月岛、海棠花园、海悦天境):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基础投资有限公司,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创兴南路40号金湾人才港办公楼4楼,咨询电话:0756-7683989。

运营管理单位(汇华水岸花园):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西路628号国际健康港检测办公大楼A栋五楼509,咨询电话:0756-6176778。

特此公告。

附件:1.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珠金建〔2025〕14号)

           2.金湾区、经开区2025年第三批“一免两减”房源信息汇总

            3.“一免两减”申请提交材料明细及相关附件

金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9日

1.《珠海市金湾区、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试行新来珠青年人才住房“一免两减”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珠金建〔2025〕14号).doc

2.金湾区、经开区2025年第三批“一免两减”房源信息汇总.xls

3.“一免两减”申请提交材料明细及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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