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停止受理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的公告
市级
公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1-27
浏览数量:
584
来源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栏港,高新区,保税区,经开区,万山区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粤环发〔2025〕1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实施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26日12:00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珠海申请状态为“待终审”的补贴申请共106宗。初步测算,国四“待终审”车辆涉及补贴资金已接近补贴资金总额的上限。

目前,补贴资金预算临近申请完毕,自2026年1月28日0时,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将停止受理珠海非营运类国四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申请。(珠海国三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相关申请可致电0756-2650916、0756-2650915咨询)。根据补贴资金“总额控制、先到先得”原则,我局将按广东粤焕新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中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发放补贴,补贴发放以审核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