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为充分发挥技术技能专家在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的重要作用,为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专业指导和“智库”力量,提升全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标准化、系统化、专业化水平,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精准围绕珠海市“4+3”产业集群和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征集一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与健康、智能家电、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以及职业教育、现代农业、餐饮、家政、康养、托幼、财务等领域兼具一定理论造诣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士。
二、申报条件
入库专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中级以上职称,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较高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指导训练团队能力,且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关心技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熟悉职业能力建设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及所从事专业、领域的发展动态;
(四)能够独立参加职业能力建设相关评审工作,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获全国技术能手、南粤技术能手、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市高层次领军人才、珠海首席技师、珠海特级工匠等荣誉奖项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并优先遴选。
注:已被聘任为省级技工教育督导评审专家的,可直接纳入我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
三、主要职责
(一)参与各类职业能力建设交流活动;
(二)参与政策(课题)研究、创新平台项目建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范制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类评审工作;
(三)承担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技能人才和平台载体等相关评估评审、质量督导工作;
(四)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工作。
四、征集程序
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进行申报,退休人员直接通过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申报。
(一)填写《珠海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申请表》(附件1),本人签名,并经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后,连同学历证书、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扫描发送至邮箱,并需核验原件)及《珠海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入库信息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经办机构(珠海市职业训练指导服务中心)。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白莲路42号6号公共实训楼402室,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3922938;联系邮箱:zhzxlwh@zhuhai.gov.cn。
(二)我局将组织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申请人纳入我市职业能力建设专家库,颁发聘书。
(三)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