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详情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区级
资质认定
发布时间:
2025-04-11
浏览数量:
1814
来源单位: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适用区域:
横琴
截止时间:
2025-06-05
已截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各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积极申报。

一、评价、认定和复核对象

(一)2025 年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二)2025年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四)2019、2022 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到期复核,

申报(复核)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复核工作按照《细则》的评价、认定要求执行。

二、基本条件和标准

(一)应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上统称合规经营);

(三)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申报(复核)均应满足相应类型企业的评价认定标准。

三、申报流程

符合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的可同时申报。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参加复核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非必须具备创新型中小企业资质。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企业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只需在培育平台进行线上填报,并按照佐证材料清单,按顺序制成一个PDF文件上传。根据有关要求,企业2024年度的审计报告需在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并赋码。

(一)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2025年6月5日前完成自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及时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并于6月20日前在系统完成全部审核,同步报送评价(复核)汇总表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

企业按属地原则登录培育平台,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表、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2025年9月1日前完成申请,并填报《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附件3,与平台填报信息一致),编辑电子版发linankun_temp@hengqin.gov.cn。建议企业把握时间,尽早在平台提交材料。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登录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合规经营情况,及时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15日前在系统完成全部审核,同步报送认定(复核)汇总表。

特此通知。

(联系人:林安坤,联系方式:0756-8938953)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 2025 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5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3:2025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汇总表.xlsx

附件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wps

附件5:佐证材料清单及PDF文件排版顺序.wps

附件6: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及对应行业.wps

附件7: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