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青年人才到金湾求职“免费住7天”的通告

为更好服务青年人才来金湾就业,根据《珠海市金湾区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实施办法》,现就青年人才到金湾求职免费入住“金湾青年人才驿站”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免费入住“金湾青年人才驿站”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毕业5年内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或30周岁以下的港澳台青年。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青年人才,不受毕业年限和年龄限制。

2.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3.本人在珠海市内无固定住所;

4.无入住“金湾青年人才驿站”记录。

二、服务内容

(一)免费住宿服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金湾青年人才驿站”享受最长7天免费住宿。“金湾青年人才驿站”目前选定在金湾国际人才港(具体见附件),后续还将增加更多站点。

(二)续约住宿服务。免费住宿期满需继续居住的,可享受相应租金折扣。

三、办理流程

(一)入住申请。申请人关注“珠海金湾”微信公众号,通过该公众号“我要办事-金湾青年人才驿站”预约申请(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系统要求上传入住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明(在校生需提供学生证或学校有关证明)、应聘公司面试通知证明(如纸质通知、短信、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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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指二代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

首次获批的入住时间不超过4天,结合求职实际需求,申请人可凭非首次入住应聘单位的应聘、求职相关证明,在退房前通过“金湾青年人才驿站”提出延期住宿申请。每位申请者最多可延期1次,累计免费住宿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房间已满时不再接受申请。

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如中国航展等)不提供预订和住宿服务。

(二)结果反馈。青年人才驿站管理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在系统内反馈申请结果。

(三)登记入住。入住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成功申请入住反馈结果在入住日到选定的人才驿站办理入住手续(免押金)。如申请人在入住日当天未登记入住,视为放弃入住资格,若需入住需重新提出申请。

(四)办理退房。到达约定退房时间,入住人需按时办理退房手续。未及时办理退房的,按市场价收取相应房费(特殊情况除外)。

(五)办理续住。申请人入住满7天需继续居住的,可在期满前(至少提前1天)办理续住手续,续住期间享受相应租金折扣。

四、其他

符合“珠海青年人才驿站”申请条件的青年人才,可选择申请入住“珠海青年人才驿站”金湾区房源,具体可关注“珠海青年人才驿站”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入住“珠海青年人才驿站”天数不计入“金湾青年人才驿站”免费住宿天数。


附件:“金湾青年人才驿站”之金湾国际人才港

附件:“金湾青年人才驿站”之金湾国际人才港.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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