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农业农村局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珠海市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答: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一项重大战略工程,“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实施粮食安全战略”,体现出我国粮食政策的高度一致性和连贯性。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好初级产品供给是一个重大战略性问题,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为了细化落实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对原有粮食生产扶持政策进行了重新修订,以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生产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二、《珠海市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制定的依据什么?
答: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十四五”时期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水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农村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广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2021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坚持粮食安全党政同责,深入实施“南粤粮安工程”,农业资源优先保障粮食生产,保持粮食生产能力稳定。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种粮扶持力度,逐步提高市区两级种粮补贴标准”。《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耕地地力保护、市区种粮补贴、机插秧补贴、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农机补贴及水稻统防统治农药配送等政策,确保发放到个人的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逐步提高种粮补贴标准”。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珠海市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若干扶持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三、出台《政策措施》的目标是什么?
答: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粮食生产的工作安排,全面压实党委政府粮食生产责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持提效益、稳面积、稳产量,充分调动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市粮食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
四、《政策措施》的重点内容有哪些?
答:《政策措施》主要包括:全面提高粮食生产补贴标准、实施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实施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提高粮食生产防灾减灾能力等4项措施。
五、粮食生产补贴标准有什么变化?
答:新的措施中粮食生产补贴标准提高了一倍。原粮食生产补贴对水稻每造补贴150元/亩(市100元/亩、区50元/亩);玉米、番薯、马铃薯每造补贴75元/亩(市50元/亩、区25元/亩)。调整后补贴标准提高到水稻每造每亩补贴300元(市级补贴200元/亩、区级补贴100元/亩),玉米、番薯、马铃薯每造每亩补贴150元(市级补贴100元/亩、区级补贴50元/亩)。
六、为什么粮食生产补贴标准中对禾虫稻有特殊要求?
答:禾虫稻虽然是种植水稻,但产量较低。制定《政策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在稳面积的同时需要稳产量,若禾虫稻不设产量标准,将难以保证其产量稳定。因此在《政策措施》中明确禾虫稻每造每亩补贴300元(市级补贴200元、区级补贴100元),需亩产达100公斤以上(低于100公斤不纳入补贴)。
七、除提升粮食生产补贴之外,新修订的《政策措施》较以往的相关措施还有什么调整?
答:1.在《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意见的通知》(珠海农水〔2014〕35号)中,“对种粮农户实施有机栽培(与获得有机认证公司签订合同为准)的,除享受各种补贴外,每造每亩补贴50元”,因在《珠海市关于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有“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的措施,为避免政策重叠,故在新修订的《政策措施》中没有“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的措施。2.在《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补贴方案的通知》(珠海农水〔2018〕15号)中,对以莲藕为作业对象的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也予以补贴。因莲藕不属于粮食作物范围,故在新修订的《政策措施》中没有对以莲藕为作业对象的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予以补贴。3.在《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意见的通知》(珠海农水〔2014〕35号)中,明确有市财政根据应急种子的使用情况,从“米袋子”资金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储备水稻应急种子。现根据近年来市财政安排资金的情况,在新修订的《政策措施》中明确市级每年安排不少于20万元,用于储备水稻种子。4.新修订的《政策措施》中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和无人机植保作业补贴的补贴标准与以往相关政策保持稳定。
八、如何实现新旧扶持政策的平稳过度?
答:新修订的《政策措施》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于2021年1月1日起从事上述粮食生产的农民(职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组织、企业、社会组织主体等。为实现新旧扶持政策的平稳过度,《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意见的通知》(珠海农水〔2014〕35号)中“对种粮农户实施有机栽培(与获得有机认证公司签订合同为准)的,除享受各种补贴外,每造每亩补贴50元”部分,和依据《珠海市海洋农业和水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农用无人机统防统治植保作业补贴方案的通知》(珠海农水〔2018〕15号)以莲藕为作业对象的农用无人机植保作业,在2021年开展的部分按原政策实施补贴,2022年起按新修订的《政策措施》实施。
九、补贴如何核拨?
答:粮食生产各项补贴拨付执行当年补贴由下年度结算核拨,具体申报指南另行印发。
十、《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如何解决?
答:《政策措施》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径向市农业农村局反映,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