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市政府审议同意,市水务局印发了《珠海市海堤提升建设总体方案(2021-203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珠海市中心区堤围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特色城镇防潮洪能力不低于50年一遇。
据介绍,作为滨海城市、河口城市,珠海易遭浪潮及洪水侵袭。为此,2018年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了《珠海市海堤防潮洪标准及能力提升建设方案》,同意在2018-2025年实施海堤灾后修复、补短板和全面提升建设。目前,海堤灾后修复和补短板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在实施全面提升建设任务。
据了解,全市防护区分中心区和特色城镇两类。中心区划定为已建成区或规划建成区,以及重要工业园区;除中心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则划定为特色城镇。
珠海市以中心区防潮洪能力定位的堤围包括:高新区海堤(不含淇澳岛)、情侣路海堤、中珠联围、小林联围(斗门堤段、鸡啼门上段、滨海商务区堤段、草堂湾堤段、三灶湾堤段)等,共计长154千米。以特色城镇防潮洪能力定位的堤围包括:小林联围(鸡啼门下段、木乃南堤段)、白蕉联围(西堤、东堤)、四小联围、鹤洲南海堤、淇澳岛海堤等,共计长210千米。
方案制定了具体建设标准:按照“全面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力争到2025年,基本完成珠海市中心区堤围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其中,情侣路海堤、中珠联围部分堤段率先提升至200年一遇标准。基本完成特色城镇堤围中竹银联围和小林联围、乾务赤坎大联围、白蕉联围1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三沙、上横、大沙“三小”联围已按原50年一遇标准达标,鹤洲南海堤、淇澳岛暂维持现状。届时,全市海堤达标率将达90.8%,生态海堤占海堤总长可达到56%。
到2030年,全市海堤(不含鹤洲南)均达到不低于100年一遇以上防潮洪标准,推动中心区堤围2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
到2035年,基本完成珠海市中心区堤围200年一遇防潮洪标准建设,全市海堤基本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