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广东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印发 培育建成一批国家物流枢纽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从7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提出到2027年,社会物流总费用与GDP的比率力争降至13%左右。

在目标方面,按照规划,全省综合运输通道枢纽网络布局更加完善,货物运输结构显著优化,铁路货运量及周转量力争稳中有增;水路货运周转量合计占全社会货运周转量的比例保持在全国前列;沿海主要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力争达到120万标箱。培育建成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和骨干冷链基地,“枢纽+通道+网络”的物流设施体系更加健全,智慧化、绿色化、标准化发展水平明显提高,现代物流对产业链韧性安全的支撑显著增加。

加快优化运输结构

按照《实施方案》,广东要加快优化运输结构,建设与双循环相适应的骨干运输网络。

具体来说,一是深化铁路货运改革,细化落实国家铁路货运市场改革方案,深化铁路与社会物流企业、大企业合作,开展物流总承揽,推广铁路“门到门”全流程服务,促进铁路货运向铁路物流转型;二是提高公路货运组织化程度和效率,指导网络货运平台规范发展,鼓励平台型物流服务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扩大服务运营网络;三是提升内河航运能级,着力完善港航基础设施,充分挖掘珠江—西江黄金水道等内河航道潜能,推动北江航道扩能升级上延工程、顺德水道航道扩能升级工程等项目加快建设;四是推动航空货运专业化发展,支持广州、深圳完善航空联运转运设施,推进省内各中小机场货运基础设施建设;五是加快多式联运创新发展,鼓励港口航运、铁路货运、航空寄递、货代等龙头企业及平台型企业积极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培育一批稳定运行、品牌运作的多式联运产品。

在优化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方面,《实施方案》提出,要完善与生产力布局协同的物流网络。

系统推进物流枢纽建设和功能提升,推动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东莞、湛江等市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加强国家物流枢纽间互联互通;加快大宗商品物流发展,提升港航基础设施对大宗商品的接卸能力和航道通航能力,鼓励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大宗商品供应链联盟。

大力发展国际物流

提升现代供应链管理水平,是社会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实施方案》强调,推动制造业供应链创新应用,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于物流服务的需求清单,鼓励大型平台企业、制造企业与物流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在发展国际物流、提高产业链稳定水平方面,《实施方案》确定了四个重点方向。

一是进一步提高进出口环节物流效率,落实口岸收费公示制度,增强口岸收费的透明度和可比性。规范船代、货代收费项目,推动港外堆场规范洗修箱、二次吊箱等作业标准及收费行为;二是加快推进粤港澳物流协同发展,优化粤港集装箱驳船航线,进一步扩大“一港通”“组合港”等应用范围,推进“东莞—香港国际空港中心”建设,创新跨境海空联运模式;三是提升“新三样”出口物流效率,加强省内港口适应“新三样”出口的堆场建设,加快推动滚装码头建设,支持跨境电商含锂电池产品、化妆品出口常态化;四是加强国际物流通道建设,支持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完善国际运输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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