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即将出台 明确七个方面重点任务

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规划》分析了珠海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明确了主要目标,并通过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力争全面提升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新典范。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珠海生态环境保护的主要目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先行;碳排放控制取得明显进展;自然生态系统安全稳定;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展望2035年,《规划》提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全国领先,生态环境质量根本改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城市绿色竞争力大幅提升,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成为全国知名生态文明城市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化经济特区。

  《规划》提出的七大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国;系统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打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强化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应急,切实维护环境安全与健康;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擦亮特区生态文化品牌;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合作,推动共建粤港澳优质生活圈。

  据了解,“十三五”时期是珠海市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最明显、生态文明建设事业发展最快的五年。空气质量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1位,城市建成区17条黑臭水体全部消除,森林覆盖率保持在32%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18%,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100%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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