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 落户条件“四放宽、一新增”

珠海再次以更大的胸怀广纳天下英才。11月25日,珠海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通知》在涉及人才落户的学历、年龄、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等四个方面上进一步放宽,并新增了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新政。珠海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加速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为珠海高质量发展增添新动能。

《通知》指出,人才引进的对象范围放宽为,珠海市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且在珠海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放宽部分人才的引进条件

一是放宽学历,将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人社部承认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生纳入人才引进范围。

二是放宽年龄,学历人才、职称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三是放宽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取消引进三级、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

四是放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将“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统一放宽为“毕业5年内”。即在珠海无工作、无社保、无住房,但属于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直接向公安派出所申请落户。

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

同时,《通知》新增了“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在珠海市重点企业工作满两年以上(金湾区、斗门区、高栏港区为满一年以上),确属本企业发展急需的一线管理和技术骨干,可按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及入户手续。据了解,珠海市重点企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各部门、各区动态编制。首批重点企业目录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今后将根据各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需求动态编制重点企业目录。

户口迁移的四个政策渠道

此外,《通知》还为落户珠海的广大人才指出户口迁移的四个政策渠道。一个是人社部门负责的人才引进渠道。具体由市、区人社部门审核人才引进资格条件,公安户政部门办理入户手续。

另外三个渠道由公安部门负责,一是直系亲属投靠渠道。二是“两个5年”基本条件入户渠道。在珠海市合法稳定就业满5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参加社会保险满5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以申请珠海市常住户口;三是“先落户后就业”渠道。对毕业5年内、拟来珠海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通知》指出,珠海人才引进的条件不与住房挂钩,在珠海没有自有住房不影响办理人才引进入户手续。落户地址按照“本市自有房产、用人单位集体户、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集体户”的先后次序登记。属于人才引进入户的,如无法按上述次序落户,可先落户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建立的人才公共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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