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政策出台的工作背景?

(一)工作大局

我市毗邻港澳,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政治优势。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门户枢纽、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和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典范,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赋予我市的时代重任。

根据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部署,我市承担对口帮扶、支援、合作的地区经济融合发展的工作职责。对口帮扶地区包括省内的阳江市、茂名市,省外的贵州省遵义市、重庆市巫山县、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的米林县和米林农场、四川省广安市、黑龙江省黑河市、云南省怒江州。

(二)工作使命

民以食为天。“菜篮子”建设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高质量统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建设,提升本市“菜篮子”产品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优化本市“菜篮子”产品供应结构,拓宽优质农产品供应渠道,促进区域城乡融合发展,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菜篮子”产品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工作短板

我市“菜篮子”产品结构性失衡明显,水产品自给有余,蔬菜、畜禽等“菜篮子”产品供给短板突出。我市可用于发展蔬菜、畜禽等“菜篮子”产品生产的土地空间极为有限,同时地处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区,雨热同期,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干扰频率高,仅靠传统种养模式,难于保障“菜篮子”产品的稳定供应。根据本市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城市定位和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人口正增长的趋势将会维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解决本市“菜篮子”产品供给短板问题是今后一段时间“菜篮子”建设的工作重心。

(四)工作实践

2021年1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珠海市“菜篮子”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并组织实施。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实践,我市“菜篮子”建设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为进一步优化政策提供借鉴。自2021年我市安排“菜篮子”建设资金补强扶持“菜篮子”建设短板以来,取得了建设项目单位数量持续增加、覆盖范围持续扩大、生产短板得到补强、产品质量安全更有保障、现代农业示范效应初步体现和建设项目抗风险能力增强等工作成效,同时也面临“菜篮子”建设的土地资源萎缩、整合难度加大、市场功能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等新的挑战。

二、“菜篮子”建设的工作重点?

“菜篮子”建设旨在补强本市“菜篮子”建设短板,重点扶持蔬菜类(含食用菌类)、优质水果类、畜类、禽类生产稳供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建设项目。

基地建设坚持立足本市、服务本市原则,建设区域拓展覆盖对口帮扶地区(含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地区和友好城市等)优质基地。

三、基地建设有何要求?

(一)符合建设标准

其中市内基地:

1.蔬菜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50亩(同一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且土地自然成片,不含基地办公和生活用房等非直接种植场所面积,下同。其中莲藕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300亩);

2.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2000吨;

3.优质水果(仅限于获得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和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100亩;

4.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1.5万头(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出栏生猪重量不少于90千克/头。下同);

5.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25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下同);

6.鸡蛋年产量不少于2000吨(以上传农产品追溯管理系统数据为准。下同);

7.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80万羽(以检疫合格证为准计算出栏量。下同);

8.其他特色农产品按申报年度建设标准。

市外基地:

1.蔬菜(不含莲藕)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2.工厂化规模种植(含食用菌)年产量不少于5000吨;

3.优质水果种植基地面积连片不少于200亩;

4.生猪年出栏量不少于5万头;

5.肉鸡年出栏量不少于100万羽;

6.鸡蛋年产量不少于4000吨;

7.肉鸽年出栏量不少于160万羽;

8.牛年出栏量不少于500头;

9.羊年出栏量不少于5000头;

10.其他特色农产品按申报年度建设标准。

(二)达到管理要求

市内基地和市外基地要求生产稳定、管理规范、征信良好和服从调度。

四、基地建设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市内基地

1.基地新增大棚及温湿控制、供电和水利、检验检测、农业自动化智能化等设施设备与生产直接关联的固定资产投资(不包括道路、办公和生活用房、办公用品、车辆等非生产直接关联的固定资产投资),按最高不超过30%补贴;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0万元。

申报年度完成对本市“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不低于60%的基地,还可申请如下建设扶持金:

1.种植类基地土地租金补贴,按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元/亩补贴(政府投资兴建的大棚设施等项目涉及租金的,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2.基地生产性保险保费补贴,按最高不超过75%补贴。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3.基地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质量认证及品牌建设的成果奖励。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奖励不超过35万元。

(二)市外基地

完成对本市“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不低于60%的可申请保供奖励金。保供奖励金按核准的各基地实际完成供应量、结合其按蔬菜、水果、畜、禽等产品分类的实际贡献度计算,每吨最高奖励400元。一个基地一个申报年度最高保供奖励金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市内基地和市外基地产品优先安排参与珠海市各级政府和部门组织的品牌宣传与产品推介活动。

五、项目扶持资金如何核算?

多劳多得。项目扶持资金(市内基地生产性固定资产投资补贴除外)注重实际贡献,扶持资金额度与项目实际完成对本市“菜篮子”产品保供任务量正相关(按蔬菜、水果、畜、禽等产品分类计算项目贡献度,由高到低相应扶持)。

六、项目扶持资金何时核发?

经核准的项目扶持资金次年按财政资金核拨流程下达至基地项目申报单位。

七、项目如何组织实施?

基地建设以项目库形式组织实施,不得多头申报重复申请。基地建设项目库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由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发布年度申报指南,明确具体办理细则和受理时间。项目库申报工作在“珠海市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或其他指定的政府网站进行,工作全程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和有关部门检查。

市内基地: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基地所在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具体项目申报,并以区(功能区)项目库形式统一在指定的政府网站申报。

市外基地:珠海市对口帮扶地区市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本辖区具体项目申报,并以对口帮扶地区项目库形式统一在指定的政府网站申报。

八、基地如何监管?

新增市内基地按属地管理原则列入基地所在区(功能区)“菜篮子”区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增量考核指标。新增市外基地按照业务对接关系列入业务对接区(功能区)“菜篮子”区级行政首长负责制考核增量考核指标。

为落实涉农国有企业在“菜篮子”建设主力军作用,其在市内、市外基地建设的新增成效纳入国有企业年度绩效加分考核范畴。

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辖区(含对接市外对口帮扶地区)基地动态监测管理,每季度末25日前向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基地运营情况(包括并不限于生产和建设、投入品管理、质量监测、产品产销对接、溯源管理等情况)。

受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委托,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负责巡查“菜篮子”基地规范生产管理、监测基地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每季度末25日前向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巡查监管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包括并不限于投入品管理、质量检测、产品溯源管理等情况)。

九、扶持政策有何惩戒措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撤销其“珠海市‘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称号,取消扶持资格,追回已发放的扶持金,2年内不予受理基地资格申请,并向社会公布:

(一)申报材料经查实弄虚作假;

(二)基地发生改变或出现其他生产经营异常情况未向珠海市农业农村部门报告并主动停止使用“珠海市‘菜篮子’生产稳供基地”字样的;

(三)不接受或不配合珠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展质量监测和追溯管理的;

(四)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履行应急调度的;

(五)非不可抗力因素,市外基地连续2年无供应珠海市消费“菜篮子”产品的;

(六)自认定之日起,被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抽查检测禁限用药物、有毒有害物质等禁用物质不合格1次,或其他类质量安全检测不合格1年内达到3次;

(七)自认定之日起,被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财政、海关、税务、环保、安全生产等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八)其他依法应予撤销称号和扶持资格的情形。

十、《细则》有效期?

2024年2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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