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的通知

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本文有删减)

 

珠海市推动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

商业航天是推动航天产业发展、建设航天强国的重要力量,是新质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商业航天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打造“天空之城”的工作部署,抢抓商业航天发展重要机遇,加快推进珠海商业航天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13”思路举措,以市场需求为牵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运营、卫星应用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培育商业航天龙头骨干企业,构建完善产业生态,推进商业航天突破发展,为科技强国、航天强国建设作出珠海贡献。

2026年,全市商业航天及关联产业发展能级不断提升,培育一批商业航天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引进和培育2家以上商业航天重点企业,建设1个以上商业航天特色产业集聚区,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解决方案,商业航天新模式新业态加速生成。到2028年,商业航天产业集群规模稳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卫星研制牵引、产业要素聚集、区域协同互补的发展格局,打造成为省内一流、区域特色鲜明的商业航天发展支点城市和卫星创新高地。

二、主要任务

(一)搭建协同创新平台。打造商业航天技术创新体系,支持企业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等航天领域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创新合作。依托龙头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组建创新联合体,共建研究院、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整合技术、人才、数据、资本、服务等要素,建设联合试验、协同加工、共享制造平台,强化航天领域科技力量建设,提升系统集成应用和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以龙头企业为核心,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市科技创新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关键技术攻关。鼓励、引导相关企业和研发机构,在星箭制造、星座组网与测运控、空天信息实时处理与在轨智能融合等环节开展技术攻关。围绕卫星宽带通信系统核心零部件、卫星终端核心模块、光纤器件、动力电池、航天复合材料生产,空间引力波探测、空间信息服务精准时空、全维感知等领域,推动基础科学和产业技术融通发展。争取国家、省重点科技项目在珠布局,攻克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卡脖子”问题,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市科技创新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聚焦前沿发展理念、科研生产模式、应用场景拓展等关键问题,加强商业航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快通信、导航、遥感与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融合创新。鼓励企业服务国家战略,承接载人空间站、探月探火等国家重大工程配套任务。(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健全以技术交易市场为核心的技术转移和产业化服务体系,促进航天科技研发与产业应用紧密衔接,利用现有创新平台载体,围绕概念验证、小试、量产等关键环节和配套工艺,布局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打通商业航天“技术-样机-产品”转化通道,鼓励通过协议定价、挂牌交易、竞价拍卖等市场化方式落地转化。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围绕商业航天基础设施共享,整合科技服务资源,壮大科研服务能力,策划组织商业航天领域国内外科技成果转化高层次交流活动,分类型构建航天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产品、技术方案、商业服务等信息互联互通。开展航天科技成果征集筛选、展示交易、孵化育成等全流程服务,构建常态化推广机制和线上线下服务体系。(市科技创新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产业优化布局。依托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商业航天政策和制度创新,探索争取低轨卫星通信牌照。按照“一核多点”架构,打造以高新区为核心,金湾、斗门等区为支点,全市协同发展的商业航天产业空间布局。香洲区打造高新技术研发及服务平台。金湾区以航空航天产业园、三灶科技工业园和联港工业区为基础,重点布局航天装备产业,打造商业航天制造和维修集聚区。斗门区依托智能制造经济开发区,强化航天基础制造配套,在富山工业园探索打造商业航天总装基地。高新区重点布局卫星及应用、光纤器件、高端装备等产业,支持建设商业航天产业园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依托国家海洋综合测试场等平台建设,在相关海岛谋划设立卫星导航系统地面接收站点。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发挥化工园区承载优势,打造商业航天基础材料基地,谋划建设“LNG冷能+绿色智算中心”项目。(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海洋发展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配套能力。实施产业基础固链强链工程,支持企业联合搭建供应链交易平台,打造商业航天供应链高地。实施卫星建链补链工程,支持商业卫星企业建设脉动式生产线,提高整星研产能力。实施卫星应用稳链延链工程,加快布局卫星互联网地面设备研产能力,巩固卫星应用终端制造优势。支持电池、电机、电控等优势企业积极参与商业航天,加强技术开发和产品研制。支持航天装备产台(套)产品创新应用。发挥北斗应用场景带动作用,发展壮大北斗全产业链。(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壮大经营主体。构建“雁阵”发展梯队,推动商业航天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充分发挥大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本地中小企业做专做强。培育一批商业航天领域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以及“单项冠军”企业,落实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扶优培强龙头企业。发挥行业组织作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打造企业融通、创新要素集聚、网络协作高效的产业集群。实施“链主”招商、“大数据”招商、顾问招商、产业链招商等新模式,用好“5.0产业新空间”,招引具有行业影响力、标杆性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和引擎性项目集聚发展。统筹用好现有支持产业项目引进和建设的各项政策,支持航天“国家队”、民营头部企业、行业领军团队来珠布局发展。(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投资服务署、珠海市税务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统筹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服务国家卫星互联网建设大局,推动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粤港澳大湾区(珠海)数据与应用中心高分数据推广应用,积极布局发展地面系统、导航地基增强系统,支持发展卫星多媒体通信、卫星高速网络接入系统、多模块整合接收机、抗辐射高性能宇航级大容量存储器、卫星天线等航天配套产品。整合“珠海”“天琴”等星座资源,积极参与空间互联网卫星、卫星星座等工程建设,构建珠海特色空间基础设施体系。推进卫星应用基础设施和地面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以卫星制造、应用及运营为重点,完善芯片、光纤器件、终端、关键元器件制造环节,探索全极化多功能有源相控阵雷达终端运用。提升整星研制、地面终端、星座运营管理等基础能力,加快卫星测运控、数据接受处理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闭环网络。(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和数据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重点行业应用规模。对标国家明确规划的行业领域,推动空天信息融入重点行业。通信方面,依托商业化运营星座,为应急救援、智能网联、海空运输等领域提供宽带广域通信服务。导航方面,依托高精度位置服务体系,带动北斗终端在交通运输、公共安全、移动通信、气象探测等领域规模化应用。遥感方面,提升数据智能提取、分析挖掘能力,发布一批遥感应用模型,在国土规划、环境监测、水利水务、城市治理、农业农村、防灾减灾等领域拓展拓宽应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大众消费创新应用场景。以消费需求为牵引,不断推出新型消费产品,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能力。组织卫星应用创意挑战赛,提供专业辅导和演示环境支持,对优秀项目给予奖励。加大卫星直连终端、可穿戴设备和即时遥感应用等软硬件产品及服务研发宣传力度,通过推广应用降低消费成本。依托首批智慧旅游国家级试点项目“珠海太空中心”,鼓励开发航天文创与科普产品,推动商业航天IP内容孵化、品牌授权,打造影视媒体、游戏动漫、手办模型等衍生产品。(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科协、珠海航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促进太空经济快速发展。拓宽太空经济广度,超前布局太空制造、太空旅游、太空安全、太空资源开发利用、太空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对接国家重大航天工程和重点项目,开展太空材料、太空能源等前沿探索。(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推动设施设备开放共享。制定航天设施设备开放共享制度和优惠政策,支持面向野外测绘、卫星遥感、无人设备采集等地理信息系统上游数据供应商发展。推动三维设计和建模仿真软件、地理信息系统(GIS)软硬件集成服务等产品开发与应用,支持基于开源软件的创新研发,为商业航天主体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验证提供服务。依托“澳科一号”卫星项目,鼓励科学数据的开放共享和应用。(市发展改革局、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促进卫星数据共享。加快存储和算力建设,探索建设集数据存储、处理、分发及应用于一体的非涉密卫星数据可信数据空间,支撑非涉密卫星数据的共享与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推动卫星数据资产价值实现。(市政务和数据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发信贷、融资租赁等针对性金融产品,引导融资担保公司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拓宽商业航天融资渠道。用好用足新质生产力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各级政府投资基金,推动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投资商业航天全产业链。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发债融资。〔市委办公室(金融)牵头,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珠海市分行、珠海金融监管分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央地战略合作。落实广东省与国家航天局签订的省局战略合作协议,聚焦推进商业航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商业航天产业规范有序发展,支持办好“珠海论坛”商业航天发展分论坛。落实我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聚焦智慧产业、氢能、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拓展产业合作,推进12英寸TSV立体集成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合作建设高纯度硅溶胶生产线。深化与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合作,支持卫星超级工厂建设,推动高通量宽带卫星业务运营、空间信息应用等项目实施。加强与中国卫星网络集团合作,支持企业参与星网二代卫星研制,积极开展区域性卫星互联网应用场景探索,助力智能网联汽车、低空经济等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航展局、珠海航展集团、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增进区域互动协作。与北京、上海、武汉等地加强合作交流,研究建立多方合作工作机制,在加快推进国家商业航天协同发展中贡献珠海力量。深化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协同合作,发挥横琴等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作用,依托中山大学天琴中心、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粤港澳大湾区(珠海)数据与应用中心、广东省微纳高光谱遥感卫星大数据处理与应用企业实验室、香港理工大学、澳门科技大学、珠海澳科大科技研究院、珠海市普兰尼斯空间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研究院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力争在遥感数据产业化应用、卫星宽带通信、空间引力波探测、地球磁场、巨行星和类地行星系统研究、空间大数据分析等方向取得创新突破。(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国际交流合作。发挥科技创新要素流动聚集、科技创新深度融合的促进作用,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吸引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在珠海转化落地。拓展面向葡语系国家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等海外市场,支持商业航天主体在空间科学研究、技术攻关、运营服务、应用示范、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国际合作,开展航天产品、装备、配件交易活动,推动“一带一路”空间信息走廊建设,打造国际合作创新示范基地。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商业航天主体参与外空国际规则、国际标准制定,提高行业话语权。依托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设立商业航天专题展区,集中展示珠海优势企业良好形象。(市科技创新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航展局、珠海航展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健全行业管理政策体系。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航天局等相关规定,配合做好民用卫星制造和民用遥感卫星地面站建设项目核准、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等相关政策宣贯和服务,指导商业航天主体依法依规开展科研生产活动。(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行业全过程监管。相关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督促指导商业航天主体加强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发射和回收许可、卫星无线电频率和空间无线电台执照使用、空间物体登记、商业保险赔偿等事项的经常性全过程管理,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促进商业航天形成规范、安全、有序、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做好无线电保障。整合央企、地方国企、民企等多方力量,推动卫星(星座)频轨资源申请工作,统筹推动通信导航遥感融合型星座建设,提升卫星频轨资源综合使用效率,支持商业航天主体获取频轨资源。加强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开展无线电频率协调,重点加强卫星地面站电磁环境保护,及时排查、消除无线电干扰隐患,确保卫星无线电业务使用安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通建办、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二十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级商业航天发展工作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全市商业航天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布局、产业创新发展和服务保障工作。相关市直部门、各区要摸清商业航天底数,坚持问题导向,超前谋划,加强协同,以破解难点和推动重点项目落地为重点,共同推进商业航天快速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支持商业航天发展的一揽子配套政策措施,围绕卫星制造、卫星运营与应用等领域,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大金融、科技、人才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引导土地、能耗等资源要素向重大产业项目集聚。(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科技创新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突出人才建设。加大对商业航天领域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持培养力度,落实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社会保险、住房等高层次人才保障政策,吸引国内外优秀航天人才来珠落户发展。鼓励龙头企业与高校共建商业航天人才培养机制。推荐商业航天优秀团队及个人参加高等级奖项评选。(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建立评价体系。在省的指导下,研究商业航天细分领域分类标准,建立相关企业的数据库,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运行监测,做好数据采集、分析研判和共享使用。建立和完善商业航天发展成效评价机制,对相关市直部门和各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加强产业发展统计监测和评价结果综合应用。(市发展改革局、市统计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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