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属单位、唐家湾镇、各社区:
为推动民生实事做好做实、落地见效,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研究相关工作举措。结合实际,《关于提高高龄老人津贴和残疾人相关补贴标准的方案》已经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予以贯彻执行。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2年5月24日
关于提高高龄老人津贴和残疾人相关补贴标准
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做好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推进高新区民政、残联工作再上新台阶,参考其他城市的好做法,结合我区工作实际,拟提高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白内障手术补贴、残疾人中高等教育生活补助等3项补贴标准,方案如下:
一、提高补贴标准
(一)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
1.发放对象
高新区户籍80周岁以上老年人
2.发放标准
80-8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由原来的200元/月/人,提高到300元/月/人;90-99周岁高龄老人津贴由原来的600元/月/人,提高到700元/月/人;100周岁以上高龄老津贴由原来的800元/月/人,提高到1000元/月/人。
(二)白内障手术补贴
1.发放对象
高新区户籍白内障患者。
2.发放标准
对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的个人自付部分给予补贴,每眼最高补贴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3000元,3000元以内据实补贴,每名患者限2眼。
(三)残疾人中高等教育生活补助
1.发放对象
具有高新区户籍,持有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正在接受中高等教育的残疾人。
2.发放标准
残疾学生接受全日制中专(高中)教育补助由原来的2000元/人/学年,提高到5000元/人/学年;大专教育补助由原来的3000元/人/学年,提高到10000元/人/学年;本科教育补助由原来的5000元/人/学年,提高到10000元/人/学年;研究生及以上的教育补助由原来的6000元/人/学年,提高到20000元/人/学年。
二、经费保障
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安排。
三、实施时间
以上提高各项津贴补贴标准,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
关于印发《关于提高高龄老人津贴和残疾人相关补贴标准的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