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珠海市2023年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现将《珠海市2023年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

珠海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5日

 

珠海市2023年农资打假“春雷行动”实施方案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之年。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有关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春耕护农工作,有效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安全供给、种业振兴,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抓好农业生产,强化农资监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安全优质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坚决查处一批违法案件,端掉一批假劣农资窝点,依法严惩一批不法分子,公布一批制假售假典型案件,切实规范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投诉举报等手段,开展拉网式排查检查,全面查找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

(二)重点问题

种子:突出季节性种子销售期,重点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农药、无证生产经营、超范围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标签及经营台账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

肥料:重点查处假冒伪造登记证,生产经营的登记产品中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农药成分、标签标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兽药: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非法添加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超剂量超范围使用抗生素、直接使用原料药等违法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重点查处无证生产、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使用非法添加物等违法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抓实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部署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不定期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重点围绕种子、农药、肥料3类春耕急需必备物资,集中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农资生产经营资质是否具备、购销台账是否清晰、产品标签标识是否规范。市农业农村局适时派出检查组对各区(功能区)打假行动开展督导检查,通过飞行检查,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

(二)强化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原则,瞄准种子质量不合格、农药质量不合格、肥料有效成分不足、假劣兽药饲料等突出问题,开展质量监督抽查。扩大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种类、批次,增强监督抽检针对性、精准度。落实监督抽查结果通报、反馈和共享机制,及时发布农资消费警示信息,严防假劣农资流入农业生产领域。

(三)强化农资领域执法办案。充分运用检查巡查和产品执法抽检相结合、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日常执法与专项整治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持续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充分发挥联合联动优势,进一步完善部门间线索通报、联合执法、案件协办、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确保生产经营秩序稳定,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览展示、媒体、派发资料等方式,向农民宣传法律法规,普及识假辨假和消费维权知识,加强服务指导和培训,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维权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把优质放心农资、绿色防控技术和农业金融保险服务送到乡村。

四、工作安排

即日起至5月底,组织开展春耕农资巡查检查及农资打假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查处农药、兽药市场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识假辨假和依法维权知识。组织开展春季农药、兽药等农资产品监督抽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抓紧制定行动方案,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细化任务。切实履行过飞行检查,积极查找问题隐患,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开展。做好牵头协调职责,继续巩固部门联合行动机制,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等部门的联合,扎实开展农资打假整治联合行动,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保障工作人员、条件和经费,监管执法各履其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履行职责。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明确程序、标准和任务要求。二要强化线索报告,开通绿色检测通道,提升打假效率。检测机构和监管部门在检测、巡查检查、监督抽查中发现假劣农资线索,要及时报告执法机构,对执法机构临时送检的紧急检测项目要开辟绿色通道,尽快检测。三要加强行刑衔接,农业执法部门在市场检查、农资抽检等监管执法中,认为案情复杂、性质难以认定的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院咨询。对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可以商请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前介入。四要加强案件协查。各级农业执法机构要将假劣农资来源、去向作为农资打假案件调查的主要内容,把相关线索和证据移送相关地区农业执法机构,要上挖源头、下追流向,顺藤摸瓜、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五要一案双查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农业执法机构在查处检出国家禁(限)用农药兽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时要追查禁(限)用农药兽药的来源,对当地农资经营店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兽药的,要对农资店立案查处,查清来源、查明流向。

(三)落实“双随机”要求。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组织开展巡查监管。提升农资打假执法工作实效。对于具有多次违法行为记录的经营户、重点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某些农资问题突出、反复发生的区域、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生地区等重点区域要加大随机抽查频次。

(四)强化信息报送。做好农业执法情况和数据统计、信息报送、案件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将数据信息,经由“农资打假小程序”和“广东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报送,5月23日前报送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和附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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