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动人才政策改革创新,全力构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
1、坚决贯彻“人才工作一盘棋”指导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抓好政策保障,细致落实好《珠海英才计划》的每一条具体措施,按照统一标准兑现相关补贴、奖励及其他政策优惠,力争实现落实速度全市最快、申报手续全市最简、跟踪服务全市最优。在《珠海英才计划》框架下,结合斗门实际,打造“斗门黄杨英才”工作品牌。突出人才引进与本区发展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形成目标清晰、架构完备、内涵丰富的政策体系,全面激发人才工作活力。
2、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解放思想,及时转变人才工作理念。全力推动企业发挥主体作用。由政府搭建平台,通过经费补贴、引才奖励、工作支持等措施,推动企业主动对接《珠海英才计划》,引进更多所需人才。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通过与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建立广泛战略合作关系,打造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的工作模式,形成人才工作合力,营造“众人拾柴”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推进人力资源供给侧改革。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对人才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解决中低端人才“产能过剩”,人才同质化,技能型人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以及中高级专业人才供给不足的问题,构建人才精准供给模式。以斗门自身产业发展重点及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为导向,找准短板,优化人才政策施策重点,努力推动科技进步、资本配置优化和劳动者素质提高互动融通。
4、全面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持续加大对基础教育、就业培训、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商业配套等方面的投入,形成具有比较优势的斗门特色人才服务环境。持续推进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人才事项行政审批制度,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做好“珠海英才卡”的增值延展服务,不断丰富“珠海英才卡”在斗门的应用场景,尽斗门所能满足人才所需。重点加大人才安居保障。根据市统一部署,妥善解决各类人才安居需求。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除享受住房补贴、共有产权房、公积金贷款优惠等安居政策,还可申请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用于周转过渡。四类人才和五类人才,可根据类别、层次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或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四类人才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可享受每人20万元的住房补贴。在我区创新创业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以及非本市户籍的优秀企业家、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博士、青年优秀人才、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等,可在本区购买住房,不需提供纳税和社保证明。
二、创新引才育才用才机制,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5、坚持实用导向精准高效引育人才。动态调整编制紧缺人才目录,对总部型企业管理人才及负责人、重点项目投资者、创新创业团队、新业态领域高端人才以及紧缺的技工人才和农业技术人才等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优厚待遇。对重大项目人才团队给予最高等级人才待遇。对整体引进的创新产业园区、科创小镇、文旅小镇等重量级实体人才团队,根据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直接为其量身定制个性化系列人才措施,确保给予全维度、比较优势最大化的人才政策优惠。对新引进的独角兽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领军人才团队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奖励。加快文化旅游、科技金融、互联网经济、信息经济、大健康等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人才向我区集聚,对我区重点产业和乡村振兴战略人才,在《珠海英才计划》的基础上加大补贴、奖励和政策优惠力度,实现人才靶向效应。
6、实施顶尖人才引育计划。大力引进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等顶尖人才。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可享受20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6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免租入住200平方米左右人才住房,工作满8年且贡献突出,可获赠所住住房。支持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工作站,对经认定的省级和市级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相关单位每培养一名两院院士给予600万元奖励。
7、实施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深化和拓展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按照市统一标准,经评定为一、二、三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奖励;还可申请200万元、140万元、100万元住房补贴,或选择按与政府各占50%的比例,分别购买160平方米、12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共有产权房,连续工作满10年可获赠政府产权份额;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可按全市统一标准放宽。
8、实施创新创业团队支持计划。通过全市创新创业大赛渠道挖掘引进高端人才和优质项目。鼓励支持我区人才和项目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市级创新创业大赛,经国内外创新创业大赛选拔的人才,可推荐到市直接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青年优秀人才,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围绕市、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经市统一评审,给予创新创业团队最高1亿元资助;建立创新创业团队培育库,给予尚不具备创新创业团队条件但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入库团队最高500万元资助;给予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最高200万元资助。对优秀团队予以持续支持,根据团队项目验收时所达到的经济效益给予奖励或补助。我区对市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按不低于市财政资助额度1:0.5的比例予以配套。
9、实施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励计划。对符合斗门产业发展导向,在我区产业发展与自主创新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现代产业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总部型企业(大型骨干企业、纳税10强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研发骨干人员、新型研发机构高管和市级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团队成员等,根据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股权转让等个人收入对地方贡献情况给予奖励,奖励额度上不封顶。
10、实施博士和博士后人才倍增计划。按照市统一标准,对新设立博士工作站,一次性给予50万元建站补贴。新引进40岁以下全日制博士,给予每人25万元生活补贴。对新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建站补贴,每接收1名博士后给予5万元工作津贴。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20万元生活补贴,出站博士后留(来)斗门工作给予50万元住房补贴。助力推进大湾区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11、实施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市的统一部署,通过全市创新创业大赛评选、专家评审、企业自评相结合的方式,选拔现代产业领域企业技术研发和经营管理类青年优秀人才,给予每人20万元奖励。鼓励青年人才自主创业,择优给予15至100万元项目资助,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对企业新引进45周岁以下正高级和40周岁以下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分别给予每人35万元和25万元住房补贴。给予企业新引进入户的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35周岁以下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和全日制硕士、4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每人发放3.8万元;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40周岁以下技师每人发放2.6万元。对毕业三年内拟来斗门发展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可先落户后就业,凭毕业证和相关资料即可申请落户。
三、统筹用好用足国际国内两类人才,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
12、建设人才引进平台载体。加快斗门科创中心、新青产业孵化中心、农业电商孵化园等创新载体建设,为精准引进创新型人才提供更大平台空间。每年组织企业参与“珠海·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走进内地和港澳知名高校,吸引优秀毕业生来斗门发展。
13、鼓励支持柔性引才。利用好珠海国家自贸试验区和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的“溢出效应”,积极对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才引进工作。依托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平台引进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的外国专家。支持企业通过开展项目合作、技术指导、联合技术攻关、协同创新等方式,引进市外专家短期来我区工作,按照市的统一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40万元薪酬资助。支持我区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孵化载体离岸创新中心,就地吸引使用人才,经全市统一评审认定,给予最高600万元资助。
14、实施港澳人才发展支持计划。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圈,支持港澳青年人才在我区创新创业,新引进港澳本科以上学历等人才,可按全市标准享受新引进青年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在我区创新创业的港澳人才,在购房、子女义务教育、就医等方面享受市民待遇。以斗门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重点吸引港澳青年人才到我区围绕文化创意产业进行创新创业。利用区位优势便利,将斗门打造成为港澳在校大学生和青年见习实习的首选目的地。
15、充分发挥侨乡优势。积极鼓励海外联谊会、各地华侨同乡会等社会团体积极参与我区人才引进工作,广泛发动各镇(街道)、各村(社区)挖掘本地海外人脉资源,吸引更多斗门籍海外青年人才回乡创新创业,根据工作成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四、加强基层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16、完善基层人才体系。加快引进适应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形成门类齐全的人才序列,推动各类型人才向基层有序流动。突破固有思维和制度藩篱,以利益共享为激励手段,重点加大乡村振兴战略人才集聚,吸纳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发展。
17、加大涉农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农学类专业青年人才到我区涉农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在《珠海英才计划》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分别额外给予2万元、3万元、6万元的生活补贴。围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引进农村电商、互联网+农业等方面的新型人才。
18、实施农村农业人才培育工程。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农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任务,扶持培养一批职业农民、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对新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文化体育人才服务农村发展每人每年最高可获5万元补贴;对新评定为国家、省、市、区的非遗传承人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
19、支持人才“上山下乡”。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交流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基层提供技术指导。灵活引进退休老医生、老教师、老工程师、老教授“四老”人才推动基层建设。面向全国选拔优秀大学生到基层工作。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创业致富带头人、返乡大学生、区镇退休干部等群体中动员培养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有计划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贫困村、软弱涣散村、集体经济薄弱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
本实施意见的具体细则和申请办法以市、区有关部门单位公布的为准。相关补贴、奖励及其他优惠政策与我区其他政策措施有重复、交叉的,除明确属于额外优惠政策外,按照“从新、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本实施意见由斗门区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