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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的通知

项目申报
市级
发文单位 珠海市商务局
适用区域 香洲区,万山区,市直属,经开区,金湾区,高新区,高栏港,斗门区,保税区
截止日期 2025年12月23日

各区(经济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见附件1),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经济合作科(珠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楼460室)。

特此通知。

 

附件: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wps

2026年资金申报指南附表(附件1-附件3).pdf

2026年资金申报指南附表(附件4-附件5).wps


 

珠海市商务局

2025年12月4日

 

联系人:张芳,联系电话:215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