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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市场开拓/产业发展
国家级
实施主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能源局、消防救援总队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市直属,香洲区,斗门区,高新区,金湾区,经开区,万山区,保税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文件中未注明
发文字号 工信部联电子〔20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发展改革委、商务主管部门、教育厅(教委、局)、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能源局、消防救援总队:

现将《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能源局
国家消防救援局
2025年2月10日

附件: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