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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关于便利外地户籍人员在珠购车上牌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1-05-26 11:08:48浏览次数:627来源:珠海市商务局 层级:市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便利外地户籍人员在我市购车上牌,为汽车消费创造更大、多层次的市场空间,珠海市商务局、珠海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珠海市关于便利外地户籍人员在珠购车上牌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自2020年3月3日起实施。

一、《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逐步放开以下几类外地户籍人员在珠海购车的上牌限制:

(一)公职类单位外地户籍工作人员

对我市公务员、教师、医生、专业技术人员等公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明(录用通知书、工作证等)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二)港澳同胞

港澳同胞凭《港澳居民居住证》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未申领居住证的,持《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及临时居住证明办理。

(三)我市急需人才

对符合《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聚集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的各类人才,凭有关部门核发的《珠海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未申领《珠海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的,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以及相关经办机构出具的《珠海市人才购房证明》可在珠海办理购车上牌。

二、政策的组织实施

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将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对外地户籍人员在珠购车上牌便利化有关措施的宣传引导,共同实施好相关工作,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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