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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插秧机跨区作业按规定免通行费

时间:2020-01-09 11:19:33浏览次数:580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层级:省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实施意见》从积极推动特色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应用、创新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大力培养农机人才等六大方面提出十五条具体意见,以推动广东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今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将超2470万千瓦

《实施意见》提出,2020年,全省农机总动力将超过247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水稻、马铃薯、花生、甘蔗)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5%,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5%。到2025年,全省农机总动力超过260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6%,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

在推进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方面,《实施意见》明确,要提升农机装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农机装备技术创新,推动农机装备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支持企业加强农机装备研发生产,提升农机装备制造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并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管,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农机质量投诉监督体系,提高农机综合质量水平。

多项扶持措施推进农业机械化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了系列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扶持措施。

在财政补贴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积极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予以贴息,并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机种机收、统防统治等农机作业服务给予补助。

在引导农机方面研发和推广农业机械化技术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支持高等院校设置相关专业,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引导企业开展农用无人机、农业机器人、农机作业监测等方面的研究。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农机生产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产学研单位与农机服务组织等广泛参与技术推广。

在提升农机化服务水平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机作业服务,支持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条件的市县选择重点农机品种,纳入政策性农业保险范畴。支持建设农机维修中心,并按规定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和插秧机车辆的通行费。同时,将农机装备应急救灾复产能力建设纳入全省农业救灾应急体系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机救灾复产储备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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