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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解读

时间:2020-08-06 10:05:18浏览次数:125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层级:省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我省出台《广东省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背景

  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上就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作出部署。李克强总理多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改革试验总体方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推广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7〕80号)和《关于推广第二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18〕126号)推广改革经验。

  202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广第三批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0〕3号),将新一批改革举措向全国或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进行推广,主要包括科技金融创新、科技管理体制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培养和激励等方面改革举措。根据要求,我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

  二、重点政策解读

  (一)大力推广相关改革举措。主要是针对由全国其他试验地区形成的、尚未在我省实施的改革举措,主要涵盖科技金融、科技管理等方面。

  科技金融方面改革措施包括建立科技创新券跨区域“通用通兑”政策协同机制,建立政银保联动授信担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业长期集合信贷机制,设立银行跟贷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风险缓释资金池,建立基于大数据分析的“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开展银行与企业风险共担的仪器设备信用贷等5项。比如,通过借鉴其他试验区科技金融创新举措,结合我省实际,推动“粤信融”等增信或征信平台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促进企业依靠良好信用记录获得“信贷资金”,有效地为省内科技型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提供适合企业的科技金融产品,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题。

  科技管理方面改革措施包括集中科技骨干力量打造前沿技术产业链股份制联盟,实施战略性科研项目滚动支持制度,推动国有企业创新创业增量型业务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生物医药领域特殊物品出入境检验检疫“一站式”监管服务,建立地方深度参与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投入机制等5项。比如,结合省内实际,借鉴国内其他试验区总结提炼的经验做法,面向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优势力量科技攻关,对省委、省政府部署的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基础研究等重大科技项目进行滚动支持;省政府联合基础条件较优的地市,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财政资金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深度参与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激发我省创新发展活力。

  (二)深化实施相关改革举措。主要是针对由我省试验总结形成面向全国或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推广实施的改革举措,主要涵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职业教育等三方面。

  科技金融方面改革措施包括银行与专业投资机构建立市场化长期性合作机制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建立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等2项。在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在全省范围宣传和推广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扩大试点银行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可能性,惠及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探索形成银行与外部专业投资机构的联动机制,运用“股权投资+贷款”“贷款+认股权证”等模式开展业务,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在省科技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构建线上对接共享机制,完善信息对接通道,完善面向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普惠性科技金融工作机制。

  知识产权方面改革举措包括实施以产业数据、专利数据为基础的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决策机制,建立跨区域的知识产权远程诉讼平台,完善公证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等3项。在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深化产业数据和专利数据进行大数据分析,建立新兴产业专利导航数据库,为重点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决策支撑;探索成立公证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和建立远程诉讼平台,办理知识产权相关案件,降低维权成本提高维权效益,为企业及个人解决知识产权纠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在广州、深圳、中山、东莞等市培育保护知识产权示范公证机构,探索利用区块链技术搭建知识产权案件电子证据平台,助力公证服务保护知识产权工作。

  职业教育方面包括推动“五业联动”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机制等1项。在原经验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发挥广东职业教育的优势,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现代学徒制、订单培养等“校区精准对接、精准育人模式”,推动建立就业、职业、产业、行业和企业协同联动的新机制,进一步提升职业教育办学结构和效能优化,为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更多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工大军。

  (三)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主要是对省有关部门和各地市贯彻落实本工作方案、做好推广支持创新改革举措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考虑到前三批共有13项广东经验被国务院采纳面向全国或8个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推广实施,第一轮全面创新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新一轮全面创新改革工作将于年内启动。为此,《工作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把推广第三批改革举措与巩固第一批、第二批改革举措结合起来,同一领域的改革举措要加强系统集成,不同领域的改革举措要强化协同高效,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根、产生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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