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时间:2024-05-27 11:04:59浏览次数:629来源: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层级:省级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2024年5月14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广东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管理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管理办法》的背景和意义
中小企业量大面广,服务需求多种多样,需要一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并热心公益的各行业专家提供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为创新中小企业服务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 号),要求加快构建一支熟政策、精法律、懂技术、会管理、肯奉献、乐助企的高水平专家志愿服务队伍,为企业无偿提供政策、法律、金融、管理、技术、创新创业等方面的咨询和个性化解决方案,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广东省积极贯彻落实“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求,组织推进志愿服务专家队伍建设,组织志愿服务专家走上讲台、深入企业开展专业服务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成效。《管理办法》的制定能够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专家规范化管理,推动志愿服务更好赋能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管理办法》制定主要依据
制定《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包括:《志愿服务条例》《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厅联企业〔2020〕12 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民政厅转发开展志愿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便函〔2020〕1095号)、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制定的《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等。
三、《管理办法》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限
《管理办法》适用于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的省中小企业志愿服务专家认定和管理,包括志愿专家的组织申报、评审及后续管理、组织志愿专家开展服务活动,并接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监督。《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6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四、《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4章12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目的、专家组成范围、管理和认定机构。
第二章申报和评审(共2条)。明确了志愿服务专家的4项招募条件以及3项招募流程。志愿服务专家由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组织评审,须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创新或相关服务经验不少于3年等条件。
第三章指导服务和管理(共6条)。明确了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指导志愿服务专家开展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升志愿专家的服务能力,评价志愿服务专家工作成效,志愿专家的聘期和撤销志愿专家称号的条件,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等。
如志愿专家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年服务累计时长少于12小时或年服务企业少于30家,使用志愿专家名义开展有偿服务等行为的,撤销称号。
第四章附则(共1条)。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实施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