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海堤提升建设总体方案(2021-2035年)
发布时间:
2022-04-12
浏览数量:
4589
政策依据:
来源单位:
珠海市水务局
实施主体: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企业规模:
中型,小型,微型
适用区域:
珠海市,市直属,香洲区,高新区,斗门区,鹤洲新区筹备组(保税区、万山区),金湾区(高栏港),横琴
有效期至:
2035-12-31
各区政府(管委会)、鹤洲新区筹备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海堤提升建设总体方案(2021-2035年)》已经市十届市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
珠海市水务局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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