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预审备案及业务宣讲》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23年04月26日 来源:政策直播间 [ 字体:大:2624中:2220小:1816]
《专利预审备案及业务宣讲》常见问题汇总
1、快速预审可以通过代理机构来提交吗?
答:可以的。备案成功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随时向保护中心提交快速预审申请,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但需要满足下面两点,一是代理机构需要在中心预审案件系统进行注册,注册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设立;2.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状态;3.近一年内未因违反《专利代理条例》有关规定受到各级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无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及其他不良记录。我们针对代理机构的注册是常态化进行的,每月集中处理1-2次。二是委托业务前,需要在预审案件提交系统,将备案企业和拟委托的机构进行关联,关联后利用代理机构账号进行提交案件。中心是鼓励有条件的备案主体通过优质代理机构来提交预审案件,这样申请文件的撰写、通知书答复都会更高效规范。当然,如果企业不想委托代理机构,自己申请也是可以的。
2、在提交预审申请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建议申请人提交撰写质量较高的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申请的技术方案具有一定创造性高度,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具有新颖性,且在提交之前仔细核查申请文件,避免形式缺陷等问题,申请人或代理机构应积极配合预审工作,及时答复预审审查意见且一次性修改克服预审指出的全部缺陷,可有效的缩短预审周期。
3、保护中心是所有的专利申请都可以受理吗?
答:对于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这三大类型的专利预审申请都是可以受理的,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情况,包括:
1.未通过备案的申请主体提交的预审申请;
2.按照专利合作条约(PCT)提出的专利国际申请;
3.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PCT国际申请;
4.根据《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
5.分案申请;
6.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保密审查的申请;
7.存在低质量、非正常问题的专利申请;
8.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
9.已经通过普通渠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过的专利申请;
10.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4、无效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业务大概什么时间可以开展?
答: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分批次对业务需求迫切的部分保护中心授权开通复审无效及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预审服务,珠海保护中心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积极申请开通这两项业务,获批后将在官网和公众号通知公众。
5、两年内未提交取消备案资格是否会有通知提醒?
答:会通知提醒。
6、横琴的企业也适合这个政策吗?
答:横琴深合区的企业可以在珠海保护中心进行备案,备案成功后可使用快速预审服务。
7、首批备案申请通过的主体无法提交预审申请,需要重新提交备案?
答:不需要重新备案。处于无法提交预审申请,应该是备案主体存在非正常专利申请,根据《珠海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备案主体及登记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应当暂停有非正常专利申请的备案主体的预审业务。
8、只要有提交过就算,还是要预审通过为准?
答:这位朋友提问的应该是涉及两年内未提交预审案件会被取消备案资格的规定,以被保护中心受理的案件为准,不以预审通过为准。
9、请问企业如果实际提交的预审数量少于当初上报的数量,会有影响吗?
答:目前没有影响。但建议企业前期根据上报数据多提交,后期保护中心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实施梯度化预审请求量额度管理制度,企业上报的数据和前期实际提交的数量,将会成为各企业配额量的重要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