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协定享惠政策介绍》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24年05月31日 来源:政策直播间 [ 字体:大:2624中:2220小:1816]
1.如果进口时未取得原产地证明,应当如何申报?
答:对于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于尼加拉瓜的货物进行海关申报时,进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在办结海关手续前未取得协定项下有效的原产地证书的,应当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该货物是否具备原产资格向海关进行补充申报。补充申报格式请参考海关总署2021年第34号公告。
2.海关认可的进口货物协调制度编码与原产地证书不一致,还能享惠吗?
答:对于海关认可的进口货物协调制度编码与原产地证书所载协调制度编码不一致的情形,海关会根据具体的情况作出相应的研判和处置。简单来说,首先要确定进口货物本身的原产地有没有疑问,以及有没有其他不符合相应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规定的情况;如果都没有,那么就要看相关货物在协调制度编码改变后是否仍然具备相关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原产资格:不具备的话,当然就不能享受对应的优惠关税待遇;如果仍然具备原产资格,那么相关货物就仍然可以正常享惠。
3.自由贸易协定对中小企业有什么好处呢?和尼加拉瓜签订的自贸协定里专门提及到中小企业,这意味着什么呢?
答:中尼自贸协定第十六章为“中小企业”,里面提到“缔约双方认识到,包括微型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为经济增长、就业和创新做出了重大贡献,为此缔约双方寻求促进信息共享与合作,以提高中小企业利用并受益于本协定创造的机会的能力”。
同时,除了专门的第十六章外,中尼自贸协定里还有其他多个章节中的条款也有助于鼓励和便利中小企业参与协定。近年来,除了中尼自贸协定外,RCEP项下也设有“中小企业”的专门章节。中小企业通常是受贸易规则变化影响最大的群体。
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一是要抓住协定降税优惠,从原产地累积规则中挖掘扩大中间品生产和进出口贸易的机遇;二是要抓住技术、研发、管理咨询等服务开放以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机遇,推动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三是要积极拓展电子商务和数字贸易,努力发展成为国际化的本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