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23年04月11日 来源:政策直播间 [ 字体:大:2624中:2220小:1816]

问题1:亏损企业能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回答:可以享受。对于亏损企业而言,只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就能享受相应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会计核算健全;

2)实行查账征收;

3)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4)属于文件规定的研发活动及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5)不属于负面清单行业。

亏损企业当年不需缴税,其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将进一步加大亏损额,可以在以后年度结转弥补。

 

问题2是不是所有行业的企业均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回答:负面清单行业不在享受范围内。

负面清单行业包括:(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负面清单行业业务收入占比为50%(不含)以上的企业不可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负面清单行业业务收入占比=负面清单行业收入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投资收益)

 

问题3: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是否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回答: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计算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指标,即汇总纳税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包括分支机构的相应部分。

 

问题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回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因此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也就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问题5小型微利企业要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回答:根据《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管理目录(2017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附件)规定,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需准备以下资料留存备查:

1. 所从事行业不属于限制和禁止行业的说明;

2. 从业人数的情况;

3. 资产总额的情况。

 

问题6:亏损企业因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导致亏损额进一步加大,对应的亏损额可以在几年内进行弥补?

回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

如果是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尚未弥补完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问题7: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从202211日起实行,我公司办理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取得什么样的入库登记编号,才能享受按100%比例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回答:根据《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号)规定,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应按企业成立日期和提交自评信息日期,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以下简称登记编号)上进行标识。具体编码规则是:入库年度之前成立且531日前提交自评信息的,其登记编号第11位(左数,以下相同)为0;入库年度之前成立但61日(含)以后提交自评信息的,其登记编号第11位为A;入库年度当年成立的,其登记编号第11位为B。入库登记编号第11位为0的企业,可在上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税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2022年发生研发费用,如在2022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需要在2023年取得第11位为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入库编号。

考虑到企业取得第11位为0的入库登记编号有时间要求,建议你公司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火〔201811号)规定,尽可能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2023年的入库登记编号,确保及时精准享受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