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政策宣讲》常见问题汇总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来源:政策直播间 [ 字体:大:2624中:2220小:1816]
1.某企业分期推进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部分单位工程即将竣工,能否申请“分期验收”?
回答:支持项目“分期验收”。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造业当家、产业第一”决策部署,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文件精神,今年6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方式的通知》,对办理了一张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涉及多个单位工程的项目,在符合项目整体质量安全要求、达到安全使用条件的前提下,对已满足使用功能的单位工程可采用单独竣工验收方式,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可单独投入使用,验收流程参照《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2.0)版》执行。
2.某公司建设的部分厂房已进入工程准备验收阶段,为了加快项目试投产,企业可否根据实际需求先行申请“承诺验收”?如果可以,具体办事流程是怎样的?
回答:支持产业项目“承诺验收”。《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方式的通知》提出,优化融合竣工验收与企业投产,对产业项目推行竣工验收告知承诺制,实现“竣工即投产”。在符合安全前提下,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指导意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指导性意见)以及告知承诺书,对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可先行使用投产,其他验收部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项目末期验收时再予以核验。具体办事流程是:产业项目完工后,在工程准备验收阶段,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向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简称综窗)提出住建、规划、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服务指导,综窗及时做好登记转办、跟踪服务。上述部门结合项目现场情况,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意见、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指导意见、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或指导性意见),在符合安全条件下,企业可对主体工程或单体建筑先行使用投产。
3.某公司刚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了一块工业用地,后续项目报建涉及几个阶段,需要办理哪些审批事项,如何通过并联申报加快项目审批?
回答:一般产业类项目,报建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其中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主要包括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或核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2个审批事项,工程建设许可阶段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调整、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类)、应建或易地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企业投资类)、高压临时用电、临时用水报装6个审批服务事项,施工许可阶段主要包括施工许可证核发(含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按需)、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按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按需)、通信报装(按需)5个审批服务事项,竣工验收阶段主要包括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结建式人民防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或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许可(竣工验收)、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按需)、房屋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6个审批服务事项。为加大项目并联审批实施力度,切实提高项目审批效率,2023年9月26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的通知》,推行强制并联审批,除已办理事项和证明无需办理的事项除外,实现“应并尽并”;社会投资类项目在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由自然资源部门引导企业先行申请项目赋码,再根据《通知》要求按阶段进行项目并联申报,相关部门同步进行审批,不得互为前置条件;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入口申报环节,至少同时勾选2个或2个以上事项进行并联申报(其中竣工验收阶段,应按照《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方案(2.0版)》要求落实“应并尽并”),市、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积极做好引导,并做好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高效审批。
4.新的改革举措实施以来,我市在减轻企业项目负担、加快项目审批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2022年5月,《珠海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的若干措施》实施以来,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市场主体满意度和获得感有了显著提升。一是工建系统累计办理工程建设项目3848个,审批服务办件数12549件(其中并联审批办件5700件,实行告知承诺制办件6464件),竣工联合验收项目数644个;二是通过“承诺后补”方式,延缓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先行核发工规证项目数418宗共计18.32亿元,延缓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1.9亿元,有效减轻了企业项目负担,打通了项目审批关键节点;三是2022年以来,全市拿地即开工项目共计35宗,用地规模约241.4万平方米,建筑总规模约480.5万平方米,均实现较快速度开工;四是2023年1-9月,共计16宗产业等项目通过“分期验收”或“承诺验收”,实现了“竣工即投产”;五是全市共计为72宗产业等项目提供了代办服务。
近期,珠海市申报的“深化工程审批制度改革,助力项目建设提速增效”荣获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十佳创新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