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流程
时间:2016-10-26 15:24:54 类型:企业操作说明 来源:平台管理办公室
窗口办理流程
1、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资料,直接到窗口申请;(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材料,达到窗口申请的效果)
2、预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等申请资料进行预受理审核信息。当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与办理事项不符时,作废办结。当申请资料应退回修改或退回补齐时,通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当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后,产生新的申办信息,补正不来的办结)。
3、受理,基本资料核准,申报资料预审核等。
4、审批,事项审批;
5、打印批复意见,办结。
6、领取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访问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网上提交资料,达到申请的效果;
2、预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等申请资料进行预受理审核信息。
3、当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与办理事项不符时,应产生作废办结信息。当申请资料应退回修改或退回补齐时,通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当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后,产生新的申办信息,补正不来的办结)。
4、受理,基本资料核准,申报资料预审核等;
5、审批,事项审批;
6、打印批复意见,办结;
7、领取登记。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自然日60天
承诺期限:报告书:12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公示等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办事窗口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08室
联系电话:0756-2538371,0756-2538372
交通指引:23、26、35路公交车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珠海政企云】
1、窗口申请,申请人携带资料,直接到窗口申请;(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材料,达到窗口申请的效果)
2、预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等申请资料进行预受理审核信息。当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与办理事项不符时,作废办结。当申请资料应退回修改或退回补齐时,通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当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后,产生新的申办信息,补正不来的办结)。
3、受理,基本资料核准,申报资料预审核等。
4、审批,事项审批;
5、打印批复意见,办结。
6、领取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访问珠海市网上办事大厅,在网上提交资料,达到申请的效果;
2、预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环评报告书(报批稿)等申请资料进行预受理审核信息。
3、当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与办理事项不符时,应产生作废办结信息。当申请资料应退回修改或退回补齐时,通知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当申请人补正补齐资料后,产生新的申办信息,补正不来的办结)。
4、受理,基本资料核准,申报资料预审核等;
5、审批,事项审批;
6、打印批复意见,办结;
7、领取登记。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自然日60天
承诺期限:报告书:12个工作日;报告表:7个工作日(专家评审、公示等时间不计算在办理时限内)
办事窗口珠海市环境保护局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珠海市红山路230号市行政服务中心308室
联系电话:0756-2538371,0756-2538372
交通指引:23、26、35路公交车市行政服务中心站下车
【珠海政企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