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6日晚,酝酿已久的珠海楼市新政靴子落地。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珠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珠海市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明确推出16条措施以推动珠海市房地产市场加速止跌回稳。
《若干措施》在“加强用地管理、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支持住房消费、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强化要素保障”等5方面,推出多项备受市场关注的新举措。
为鼓励住房以旧换新,珠海将对参与住房以旧换新的居民,按照新购住房网签价格的1%给予购房专项补贴,单套住房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对出售珠海市自有住房后一年内在珠海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按国家政策规定退还其出售自有住房时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公积金贷款政策也迎来调整。《若干措施》明确,单、双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分别由60万元调整为80万元、由100万元调整为130万元。购买首套及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退休年龄后5年,且不得超过68岁。
《若干措施》聚焦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提出将新增谋划一批资金平衡方案、补偿安置方案成熟的城中村改造项目,推动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加速改造,稳妥实施“政府主导、净地出让”新模式改造。同时,珠海将出台房票安置政策,在政府主导的城中村改造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先行试点房票安置,缩短被拆迁人安置期限。
为支持新来珠青年人才在珠置业,《若干措施》明确支持青年人才连续租赁人才住房满一定年限后,可以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房。同时,对外来人员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其子女可凭该住宅的预告登记证明或有效购房凭证材料,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学校。
在提升住房建设品质方面,珠海提出将加大“好房子”供给,探索在特定的新出让用地上允许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在起居室(厅)设置一定比例面积的透空空间,并规定可结合“低空经济”“云上智城”应用场景,合理设置外挑式空间,给予不计容积率政策支持。
为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若干措施》提出将在珠海全市范围内有序开展已建成未出售存量商品房的收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