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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产业第一”落地见效(一)

市政协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2023-02-01 09:22:58 珠海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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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市政协充分发挥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建睿智之言、献务实之策,开展八个重点专题调研。围绕服务“产业第一”决策部署,推动我市产业发展,就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加快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及产业链构建、高标准打造珠海特色海洋渔业、推进学徒制、助推珠海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吸引青年人才环境等开展专题调研;围绕更好增进民生福祉,为构建珠海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言;针对促进港澳与内地交往交流交融,就支持港澳青年在珠海创新创业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等研究提出系列对策,形成一批针对性较强的对策建议,为市委、市政府提供有分量的参考。本栏目将分两期刊发市政协八个重点调研报告的精彩内容。

  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课题组:

  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为“产业第一”拓展新空间

  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阶段,“产业第一”用地需求量将在相当长时期内保持较高水平,但是,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空间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服务产业快速落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围绕我市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开展专题调研,并认真撰写调研报告,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市级立法,提高盘活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用好珠海经济特区立法权,认真研判我市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利用中存在的难点和堵点,适时推动“盘活低效工业用地”立法,明确低效用地认定标准和各种情形。职能部门依法分类处置低效用地,采取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改正、取消优惠政策、解除协议收回土地使用权、土地收储、转让、追收违约金等方式及时处理,进一步强化法律强制措施,彻底解决监管难、执行难等问题。

  二、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判机制,夯实监管责任形成常态化决策机制。立足“产业第一”,结合“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我市实际,综合亩均税收、亩均销售、全员劳动生产率、单位主要污染物增加值等指标,制定我市工业企业资源利用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对盘活组织推进、盘活措施落实、盘活提升成效等工作的督促检查,将盘活存量低效工业用地作为相关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落实奖惩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环保工作“一票否决”制度,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倒逼低效项目用地出清。

  三、建立低效用地监管“一张图”制度,促进盘活工作协同增效。一是编制低效用地清单,由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借助卫星遥感影像等现代手段,精准掌握低效、闲置土地的分布、数量、性质、投资强度、历史沿革、所涉纠纷等情况,建立全市工业用地范围图、清单台账数据库,实施“一张图”动态管理。二是加强用地全周期监管。严格用地审批,强化对协议履约监管,对履约不到位的可采取没收保证金,限期投产达效、低效用地退出等措施,促进工业企业规范用地行为。加强存量厂房出租管理,投资规模小、产出小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三是建立重点项目监管机制。围绕重点项目土地供应、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定期调度用电负荷、银行贷款、开票销售等相关信息,实施动态综合监管。对项目实施和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向项目属地和市相关部门发出预警,及时跟踪处置。

  四、创新政策举措,推动盘活工作精细化开展。一是实行“一地一策”处置办法。按照“依法收回、项目嫁接、二级市场转让、增加投资”等路径,全面摸排情况,制定“一地一策”治理建议方案,提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二是实行“红黑白”名单管理办法。对积极配合政府工作的工业用地权属人纳入红名单管理,对履约情况较差且不配合政府处置的纳入黑名单,其他企业纳入白名单,红、黑、白名单应动态调整。三是实行多样化盘活举措。针对使用存量低效工业用地的新项目出台专门的奖补优惠政策,提高新项目使用存量低效用地的积极性。针对主动退出的用地主体,在依法合理补偿的基础上,考虑给予一定经济奖励。建立低效工业地块司法拍卖府院联动机制,加强源头管理,避免拍卖地块二次低效。建立健全低效用地二级市场交易机制,促进原有低效用地提质增效。四是逐步提高工业区用地容积率。打造一批综合容积率3.0左右的科技孵化器、运营中心。鼓励工业项目利用地下空间建设仓储、停车场以及生活配套设施等,设立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收取相应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并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多层标准化厂房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五是积极探索发挥地方国企、产业基金等在盘活存量用地中的作用。鼓励国企参与盘活低效工业用地,探索通过与意向接收工业企业合资等多种模式,撬动社会资本。探索研究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在推动盘活低效工业用地中的作用,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放大效应。

  五、深化行政引导,挖掘盘活工作发展潜力。一是精准对接产业链招商。在原有低效用地、闲置厂房项目的基础上,结合招商引资,对接关联企业,实施高位嫁接,通过资本参股、产权转让等方式进行再开发。二是积极引导产业集群发展。引导有需求的企业收购相邻低效工业用地进行集中规划利用;引导零星分散的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推进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发展,提升亩均效益;鼓励建设使用高标准厂房,用地规模小于1.5公顷且适宜使用高标准厂房的工业项目,一般不单独供地。三是灵活确定产业用地供给方式。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即同一宗土地兼容2种以上用途的,可依据建筑面积占比或功能的重要性确定主用途,并依据主用途确定供应方式;探索实施不动产产权分割转让预登记制度,允许新企业在与旧企业签订相关协议后,不动产登记部门给予备注预登记并给双方换发新证,自然资源等部门给予分割用地以单宗地标准进行报建,实际建成后给予办理分割转让。四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用地效益。鼓励企业由设备更新为主,向生产全过程和产品结构调整的整体改造转变,由单纯的生产制造环节改造向研发、设计、营销、服务等全流程改造转变;引导企业加快“两化融合”,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提升经营效益和项目质量。

  六、注重源头把控,遏制低效工业用地增量。一是严把项目准入关。出台《珠海市制造业招商项目遴选评审办法》,从源头控制土地闲置低效现象。建立项目百分制评审机制,评审得分不达标的项目不得供地,严防虚假项目、低效项目圈地囤地。确保所供地块具备动工建设所需的“七通一平”基本条件,简化报建手续。二是加强合同约束与监管。按照《制造业项目协议范本2022年版》,由市招商署指导并严格把关各区与项目方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内容及履约监管承诺条款,强化招商、供地合同在土地开发利用中的约束作用,对违约项目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实施违约责任追究制度。三是慎用土地优惠政策。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不宜作出违反法规、不能落实或者越权的政策承诺。工业用地严格执行基准地价,因招商引资确需给予支持的,在项目建成投产后以其他形式奖励,杜绝低价拿地、高价抵贷套现等行为。四是强化园区规划引领。科学制定产业园区规划,严格规划约束,实行标准地出让。坚持“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引导工业项目向工业园区集中,从严控制工业园区以外的项目用地。

  市政协经济委员会课题组:

  加快珠海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及产业链构建

  生物医药产业作为珠海四大主导产业之一,拥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已基本形成以医药制造业为主体、医疗器械为支撑、中医药为特色、精准营养和化妆品为补充的生物医药产业体系。为贯彻落实珠海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推动产业集群发展,市政协经济委围绕我市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加快构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及产业链的建议,助力打好“产业第一”攻坚战。

  一、精准招商培育,构建优质稳定产业链。做好顶层设计,包括对规划、人才、政策、空间的规划设计。突出规划引领,制定完善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引导各区从全市生物医药产业的高度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精准绘制产业发展“全景图”和“强链补链图”。组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成员涵盖专业人员、专家库、招商队伍等,对所引进项目的前景、独角兽企业的确定等提前进行专业评价,作为招商引资、培育企业的重要参考。着力推动金湾、高新区进一步加强产业聚集度,同时规划相关产业园区或园中园,深化聚集度效应。推动化学药转型升级,鼓励企业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逐步引导化学药企业由仿制向创新发展,在抗生素、心血管药、抗癌药、糖尿病药等优势领域培育一批“拳头产品”。充分发挥联邦、汤臣倍健、丽珠、健帆等“链主”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深入挖掘企业配套环节需求,完善供需链,带动产业链上下游集聚联动。

  二、完善产业服务载体,加强科技创新支撑。持续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满足企业的差异化研发需求,加强科技创新支撑。大力引进建设药物安评中心、非临床试验研究机构、临床试验机构、CRO、CMO、CDMO等研发服务机构,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技术服务。提升现有公共服务平台,综合评价平台服务支撑产业情况择优给予支持。完善中介科研服务机构、临床实验服务、物流基础配套服务、人才保障服务、信息交互服务、平台融资服务、政策灵活支撑服务。积极争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的审评检查分中心等国家级中心落户珠海。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组建生物医药创新联合体,共建研发实验室。推动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企业构建新型生产模式,加速向数字化、智能化发展。

  三、加强人才引培力度,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产学研合作,打造产业信息交流和人才集聚平台。依托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举办具有影响力的国际会议,积极开展行业研讨会、人才沙龙、产业论坛等活动,举办全国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创业大赛。完善产业人才政策,加大对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创业团队、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支持力度。灵活运用事业编制或国企托管的方式,吸引高层次生物医药领域专业人才进驻园区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制定柔性人才政策,即在“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和不改变高端人才原户籍和人事关系的情况下,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灵活运用全国乃至全球的高端人才智力,对相关人才、企业和基地给予配套的激励政策。根据用工需求的层次及人才缺口,在发挥本地高校、技校人才培训优势,企业与院校互动对接的基础上,形成与外地高校的人才对接培养体制,实现人才定点培育、有效输送及精准补贴。引导本地高校对产业发展亟需的相关专业生源招生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提升高校毕业生“留珠率”。

  四、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强化产业金融支撑。注重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对大企业以企业营业收入贡献奖励为主,对中小企业及创新型企业以资金扶持和解决融资渠道为主,对研发型企业以研发成果奖励为主,对生产型企业以产量贡献奖励和生产要素支持为主,对医药商贸企业以经营贡献奖励为主,对CRO、CMO、CDMO企业等新业态企业,以固定资产投入配套补助为主,精准扶持有效激发企业的活力及解决关键扶持点。把奖励性扶持与前期研发的地方财政支持相结合,在企业已做到确保质量、详细调查企业资质的情况下,同意企业提前预支一部分财政补贴。对于企业孵化园区和产业园区不仅用省级以上的荣誉结果作为奖励指标,也可根据孵化企业的质量和对本市产业的贡献,给予不同程度的财政奖励。适当对获得仿制药批文的企业予以补贴,激发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和提质升级的积极性。发挥政府投资基金的引领作用,充分运用港澳金融资本,撬动珠海市龙头企业、高校、创新平台和独角兽企业的创新资源整合。创新企业融资方式,加大对符合产业发展趋势的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政府投融资、风险投资力度。构建多层次产业资本体系,通过“创、投、贷、融”等手段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类型与不同生命周期生物医药企业的不同需求。

  五、夯实珠澳医药合作基础,共筑产业发展生态圈。深化与澳门中医药领域合作,与澳门科研机构共同建立国际认可的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鼓励与支持珠澳两地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养老机构和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养老服务和残疾人服务。利用澳门较为开放的用药环境,联合澳门和深合区探索发展以“中医治未病”为核心的跨境康养产业,联合澳门和深合区打造国际创新药械展。充分利用比较优势,按照深合区医药产业发展趋势前瞻布局相关产业,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形成研发在深合区、生产在珠海产业园区、销售通过澳门的市场协同发展机制。

  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课题组:

  高标准打造珠海特色海洋渔业

  发展现代新型海洋渔业,是践行总书记“向江河湖海要食物”大食物观的重要途径,国家、广东省、珠海市“十四五”规划中,均将发展现代海洋渔业列为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市第一产业产值保持平稳发展,形成了渔业为特色优势的第一产业格局,渔业产值占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2%,但其中近六成为淡水池塘养殖。在陆域养殖空间和密度均已达极限情况下,充分挖掘利用海域资源,打造特色海洋渔业,是保持我市渔业特色的主要方向。为此,市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组织开展了“高标准打造珠海特色海洋渔业”的专项调研,从近岸养殖、深海养殖、远洋渔业以及渔港经济四个方面提出针对性发展建议:

  一、按照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模式,推动近岸贝类(蚝)产业三产贯通发展。一是综合评估近岸贝类(蚝)养殖带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可能的负面生态效益,有计划稳步推进规范化养殖,科学布局近岸养殖生产空间,统一养殖设施设计与建设,做到与周边生活生产空间相融合。二是鼓励养殖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创新实施“养殖户+合作社+龙头企业+基地+科研机构”生产经营模式,探索养殖技术升级和生态养殖技术标准,推动生态化健康养殖。三是在陆地上给予配套产业园空间,引进龙头企业,建设以蚝肉、蚝壳为原料的加工和研发基地,延伸产业链条,同时配套污染物处理设施。四是讲好“珠海生蚝”故事(如蚝油、李锦记发源地等),打造以“珠海生蚝”为主题的历史文化、科普教育、渔业体验、美食休闲活动,重视品牌培育,开拓“珠海生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二、着力推动深海网箱养殖业做优做强做特。一是尽快开展试点工程,投资建设若干抗台风能力强的大型智能型深海养殖装备,建设“特色养殖+休闲旅游”平台,一方面试验示范,推动养殖装备成本不断降低,探索可大范围推广的深海养殖模式,另一方面推进海洋渔业与休闲旅游业(国企+养殖专业公司)等业态融合发展。同时注意按照渔业发展规律对国企牵头的深海养殖项目进行考核。二是积极开展深海网箱适养品种选育研究。充分发挥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珠海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珠海市农渔业科研与推广中心)的科研力量,联合省内顶级研究机构,组建专门研究团队,开展适合珠海海域的深海网箱养殖鱼种选育及苗种扩繁等关键技术研究;通过产学研合作模式,积极推动相关研究成果的产业化,培育珠海深海养殖“一条鱼”自主品牌。三是推广综合养殖方式和加强保险服务。与专业养殖企业合作,开展多品种立体养殖,上层发展网箱,中层利用人工鱼礁进行鱼虾增殖,底层进行人工藻场构建及贝类底播增殖。支持市保险机构探索推出更多深海养殖相关保险品种和保险服务,财政加大保费补贴力度,提高深海网箱养殖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以省级远洋渔业基地为“立足点”,精准适度扶持远洋渔业发展。一是积极参与国家远洋渔业南太新兴合作区开发,大力推进东港兴远洋渔业公司与相关国家的远洋合作项目,创新合作模式,协助其争取更高捕捞配额。二是加快建设省级远洋渔业基地,支持远洋渔业企业以基地为核心,拓展加工、储藏、冷链和品牌建设,走向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对自捕远洋高端水产品(金枪鱼)回运的补贴力度,建设远洋高端水产品(金枪鱼)展示、品鉴及拍卖交易中心,打造粤港澳大湾区金枪鱼交易中心。三是发挥市属国企作用,采用“国有投资公司+远洋产业项目+园区载体(渔港经济区)”模式,与本土远洋渔业公司合作,或引进1-2家综合实力强的远洋渔业公司入驻珠海,发展远洋捕捞、精深加工、运输贸易等,打造珠海远洋渔业品牌。

  四、全力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渔货集散交易中心。一是建好和运营好交易中心。加快推进线下交易市场建设,拓展线上市场,打造“云端”交易平台,为各类渔业经营主体提供统一公开、货款安全、便捷顺畅的第三方交易渠道,打破时空限制,形成线上线下融合的数字化水产中心。支持基于北斗技术的海上网络通信产品研发,提升渔船海上通信的便捷化、低成本化,实现“云端”交易平台的海上可接入性。二是尽快出台扶持性政策措施,串联池塘养殖、近岸养殖、深海养殖、近海捕捞和远洋捕捞等产业,吸引国内外各类渔货在我市平台交易,快速做大交易规模,逐步拓展鲜、活、冻、干各类水产品交易。积极对接港澳水产品市场,打通渔港与港珠澳大桥鲜活水产品直供通道。

  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员会课题组:

  推进学徒制,服务珠海产业高质量发展

  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2022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颁布施行,提出“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将学徒制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制度。广东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推动推进职业教育建设。市政协科教文卫体委课题调研组就推进我市学徒制发展开展调研,助力学徒制人才培养,为珠海经济发展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通过调研分析,我们认为我市在推行学徒制时还存在不少制约,主要有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港澳学历对接不顺畅、企业及企业员工参与积极性不高、政策制定与政策实施之间存在差异等问题,迫切需要以新《职业教育法》为依据,劳动、教育、财政、发改、工信等多部门加强统筹协作,完善相关法规政策。对此,建议:

  一、强化政策保障机制激励,推行学徒制教育。通过政策保障、财政保障、机制激励,改革户籍、社保等限制政策,为在全市范围统筹推进现代学徒制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提高大学毕业生留珠率、实施职业院校参与职业技能培训收入作为绩效进行分配的制度。

  二、适应产业升级,提升学徒技术技能素质。师资方面要打造高水平“双师型”学徒教师队伍,专业设置要根据我市产业特点进行动态调整,并在拓宽学徒成长通道和发展空间方面推动融入学分银行、“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三、政校行企联动办学,提高学徒制培养质量。一是强化产教融合平台建设与资源利用,推动企业与我市高职院校共建产业学院、新技能学院、产教融合园等平台,推动学徒制高质量培养人才。二是利用共享优质教育培训资源,提升新型学徒制培训质量和技能人才评价信息化水平。三是推进粤港澳职业院校联合办学、提升职业教育对外开放品牌,探索建立大湾区职业资格框架体系,逐步实现三地职业资格证书、学历的融通。四是探索不同层次和类型境外办学,推动学徒制服务重点企业“走出去”,为涉外行业提供职业技能人才培养。

  四、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提高学徒制社会认可度,营造“行行出状元、人人皆出彩”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