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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驾驶强制性国标发布 明年7月起实施,L3级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

2026-08-05 09:35:08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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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信息显示,《智能网联汽车 自动驾驶系统安全要求》(GB 44721—2026)强制性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安全要求》)近日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拟于202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近年来,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持续深化,我国自动驾驶技术加速迭代突破,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有序推进。当前,我国头部车企已抢先布局高阶自动驾驶,2025年两款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车型获得附条件准入许可。为积极适应产业快速发展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和重点急需标准研制。

《安全要求》适用于搭载L3级、L4级(高度自动驾驶)系统的M类和N类车辆,不适用于自动泊车系统。该标准兼顾技术可行性、产业适配性与落地实操性,构建了维度完整、要求清晰、适配国情的安全要求体系,为自动驾驶产品明确了统一的安全准入基线,对规范自动驾驶技术研发应用、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护航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要求》要求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安全保障机制,筑牢安全根基,从源头降低自动驾驶系统潜在的安全风险,同时明确车辆制造商应在自动驾驶系统研发验证过程中组织开展相应的仿真、场地及道路试验;强化系统动态驾驶任务执行能力,保障使用安全;规范人机交互与用户告知要求,防范误用滥用风险,要求自动驾驶系统的激活和退出过程应安全,并明确就绪、激活、退出等状态信息及信号的提示规范,对于L3级自动驾驶系统还应具备驾驶人接管能力监测功能;完善多维度检验检测方法,保障标准可落地实施。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分会秘书长崔东树指出,《安全要求》强制国标是中国高阶自动驾驶产业走向“合规商用”的重要基础。他表示,《安全要求》获批是行业加强规范监督、明确安全底线的一大信号,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规划产品,同时在宣传层面更加务实,对L3、L4级自动驾驶技术的落地有更好推动作用。明年下半年正式实施是基于行业发展的综合考虑,给到企业较为充分的适应时间。

下一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扎实做好标准的宣贯解读与实施执行,强化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管理,保障自动驾驶系统安全合规应用;持续完善自动驾驶试验方法、安全事件数据交互与管理系统等配套标准,加快构建完善的智能网联汽车监管体系,加速自动驾驶技术产业化规模化进程,引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