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3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发布《关于申报2022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将依照原《横琴新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暂行)》受理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人可从即日起至12月9日按照要求进行申报。
据了解,本次申报工作开展的目的在于保障合作区文化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提升横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水平。申报主体须是在横琴范围内注册、从事文化体育产业的企业或个人。
申报类别包括以下六项:在合作区举办重大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在合作区创办横琴品牌文化体育活动赛事类;文化设施项目类;体育人才类;原创文化作品类;惠澳专项扶持类。
其中,对于在横琴举办且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国际级、国家级或大师级文化体育活动和赛事,按照不超过活动、赛事实际支出30%的标准,给予举办单位活动或赛事补贴;
对于在横琴创办的横琴品牌文化体育活动赛事,且举办周期超过五年,对横琴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具有重大促进作用的,对其活动或赛事举办的前三年并依次按照其年亏损总额的80%、60%、40%给予扶持资金,每年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合作区投资建设美术馆、科技馆、博物馆、展览馆、艺术馆、音乐厅和演剧院等文化场馆,单一场馆门票年销售量达到5万张以上的,按其经税务部门核定的全年门票销售收入的15%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在合作区创办体育训练基地或工作室的体育人才,按其培训基地实际场地内部装修和相关设备购置费用投入总额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于制作发行或宣传推广含有横琴元素且对横琴文化产业有较大促进作用的原创文化作品,可给予制作方不超过制作发行或宣传推广费用的 3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
对引入澳门品牌活动延伸至横琴举办的,按其在横琴举办活动实际支出的40%给予资金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请主体可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促进文化体育产业发展办法申报指引》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合作区民生事务局,经评审后,通过的项目名单将在合作区官方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