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高新区2022年第一批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6 10:16:47 浏览次数:718 来源: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 字体:大:26 24 中:22 20 小:18 16 ]
辖区孵化器、加速器入驻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珠高〔2021〕39号),我中心现开展2022年第一批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租用我区已登记公示的孵化器、加速器内研发、生产等办公场地的科技企业;
(二)租用我区已登记公示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资质孵化器内办公场地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二、补贴时间
(一)2022年第一批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二)已申请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的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不得重复申请该时段补贴。
(三)补贴时间以实际房租合同计算,单个企业在孵化器或加速器享受租赁费用补贴时间均不超过36个月。单个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在孵化器享受场地租赁费用补贴时间不超过36个月。
三、申报要求
请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要求进行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线上申报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月5月27日。
2.申报流程:
①登录珠海高新区智慧园区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服务大厅(https://www.zhgxkcj.com:9098/officehallNew);
②注册账号或登录(有账号的直接登录);
③选择“孵化载体内企业及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
④填写申报内容,按要求上传所需附件,并提交申请;
⑤请及时关注系统审核状态,掌握审查结果,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二)线下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线上初审的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需于3个工作日内登记系统打印一份纸质版申报材料,签字盖章后交至所属孵化器、加速器或管理中心,由孵化器、加速器或管理中心统一报送至区双创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材料须与线上审核通过的材料一致,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按申报指南上的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五、其他事项及咨询电话
(一)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线上申报时,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加入QQ群(群号:751616615)进行技术咨询。
(二)区双创中心将于5月17日下午15:00举办线上答疑会,请有意参加的企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代表提前下载腾讯会议APP,准时进入参加(会议号:390591881)。
(三)区双创中心申报对接人咨询电话:
清华科技园企业:姚小姐,电话:0756-3629981;
哈工大经济港企业:吴先生,电话:0756-3629997;
港湾1号科技园企业:区小姐,电话:0756-3616202;
南方软件园企业:范小姐,电话:0756-3629990;
示范基地、智能制造加速器企业:王小姐,电话:0756-3629913;
珠海信息港、大洲科技园企业:谢先生,电话:0756-3629979;
双博基地企业:高先生,电话:0756-3629989;
高盛科技园企业:李小姐,电话:0756-3629993;
其他孵化器、加速器企业:佘先生,电话:0756-3616056。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附件:
1.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指南(修订版)及相关附件
2.珠海高新区已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器、加速器名单
3.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
4.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版)
珠海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内企业场地租赁费用补贴申报指南及相关附件.rar
附件2:《珠海高新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和扶持办法》的通知(珠高〔2021〕39号).pdf
附件3:珠海高新区已登记的科技创业孵化器、加速器名单.xls
附件4: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9年修订版).pdf